砀山县2024年度批次用地涉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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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2024年度批次用地涉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砀山县2024年度批次用地涉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2024年度批次用地涉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汇盈生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黄山路629号绿城桂花园桂雨苑8幢806室

成交金额(费率):67.75%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费率):67.75%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2.5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砀山县2024年度批次用地涉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砀山县2024年度批次用地涉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项目

服务要求: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及报批技术服务。为确保我县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组卷报批规范、科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促使当年建设用地征占用林地报批率达到全通过的目标,拟采购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及报批技术服务单位,在报告报批阶段所要准备的文件材料及报批所需要的其它资料等。报告编制、审查、报批过程中,所有会务、审查费用等均由报告编制单位承担。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365日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尹成胜(组长)、吴刚、杨凤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代理费2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日至**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北京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郡王府小区77栋,联系电话:谢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万亨国有 (略)

地 址:砀山县财政局 4 楼

联系方式:陈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 (略)

地 址:砀山县郡王府小区77栋

联系方式:谢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

十、

1.招标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7分

0天1小时44分

  • 提交备案
    北京 (略)
    请审核
    ** 10:21:14
    0天0小时47分
  • 服务平台审核
    ** 11:13:23
    0天0小时52分
  • 服务平台审核
    同意
    ** 11:13:23
    0天0小时52分

砀山县2024年度批次用地涉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2024年度批次用地涉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汇盈生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黄山路629号绿城桂花园桂雨苑8幢806室

成交金额(费率):67.75%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费率):67.75%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2.5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砀山县2024年度批次用地涉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砀山县2024年度批次用地涉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项目

服务要求: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及报批技术服务。为确保我县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组卷报批规范、科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促使当年建设用地征占用林地报批率达到全通过的目标,拟采购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及报批技术服务单位,在报告报批阶段所要准备的文件材料及报批所需要的其它资料等。报告编制、审查、报批过程中,所有会务、审查费用等均由报告编制单位承担。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365日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尹成胜(组长)、吴刚、杨凤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代理费2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日至**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北京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郡王府小区77栋,联系电话:谢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万亨国有 (略)

地 址:砀山县财政局 4 楼

联系方式:陈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 (略)

地 址:砀山县郡王府小区77栋

联系方式:谢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

十、

1.招标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7分

0天1小时44分

  • 提交备案
    北京 (略)
    请审核
    ** 10:21:14
    0天0小时47分
  • 服务平台审核
    ** 11:13:23
    0天0小时52分
  • 服务平台审核
    同意
    ** 11:13:23
    0天0小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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