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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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略) 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4490

二、项目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

供应商名称:辽宁康 (略)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和平北大街69号

中标(成交)金额:998,800(元)

评审总得分:89.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

服务类

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C*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服务范围:活动现场设计搭建、传承人食宿、传承人往返交通、新媒体宣传、摄影摄像、宣传片制作、应急保障、纪念品制作

服务要求: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进非遗与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从而引发爱祖国、爱家乡的民族自豪感和自觉参与非遗保护的真挚情感。

服务时间:**日前完成2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第1场活动预计于2024年7月举办,第2场活动预计于2024年9月中秋节前后举办,每场活动预计持续3天。

服务标准:分别制定符合活动主题和现场活动氛围的设计方案,并组织工作人员完成活动现场布置和展位搭建。设计方案应充分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毅、刘建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98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公告发布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 (略) 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启招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鸭绿江东街 (略) 信创园B座6楼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鑫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略) 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

供应商名称:辽宁康 (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略) 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4490

二、项目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

供应商名称:辽宁康 (略)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和平北大街69号

中标(成交)金额:998,800(元)

评审总得分:89.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

服务类

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C*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服务范围:活动现场设计搭建、传承人食宿、传承人往返交通、新媒体宣传、摄影摄像、宣传片制作、应急保障、纪念品制作

服务要求: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进非遗与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从而引发爱祖国、爱家乡的民族自豪感和自觉参与非遗保护的真挚情感。

服务时间:**日前完成2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第1场活动预计于2024年7月举办,第2场活动预计于2024年9月中秋节前后举办,每场活动预计持续3天。

服务标准:分别制定符合活动主题和现场活动氛围的设计方案,并组织工作人员完成活动现场布置和展位搭建。设计方案应充分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毅、刘建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98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公告发布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 (略) 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启招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鸭绿江东街 (略) 信创园B座6楼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鑫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略) 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展示展演活动

供应商名称:辽宁康 (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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