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工程合肥市部分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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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工程合肥市部分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N**93

二、项目名称: (略) 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工程( (略) 部分)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略) 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供应商地址: (略) 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A座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略) 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略) 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工程( (略) 部分)监理

本项目包括但 (略) 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 (略) 部分)全过程(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人员控制、材料机械控制和资金控制等)监理工作。具体为:项目技术方案审查论证、协助业主调度各作业单位、项目工作面及相关事务组织协调、项目准备实施和竣工各环节调度组织及管理、档案审核移交、项目费用及预决算审核等服务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完成验收且移交备案。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叶学林、黄才启、尹小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怀宁路1800号国土规划大厦

联系方式:何工,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王工,魏工,0551-*,*,*

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0551-*

一、项目编号:GN**93

二、项目名称: (略) 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工程( (略) 部分)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略) 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供应商地址: (略) 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A座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略) 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略) 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工程( (略) 部分)监理

本项目包括但 (略) 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 (略) 部分)全过程(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人员控制、材料机械控制和资金控制等)监理工作。具体为:项目技术方案审查论证、协助业主调度各作业单位、项目工作面及相关事务组织协调、项目准备实施和竣工各环节调度组织及管理、档案审核移交、项目费用及预决算审核等服务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完成验收且移交备案。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叶学林、黄才启、尹小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怀宁路1800号国土规划大厦

联系方式:何工,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王工,魏工,0551-*,*,*

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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