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梅岭镇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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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梅岭镇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FJCY[GK]*

二、项目名称:诏安县梅岭镇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略)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泰路579号万科悦城17幢203室 9,450,000.00元 99.68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诏安县梅岭镇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

服务类(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诏安县梅岭镇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 诏安县梅岭镇寮雅村、峰岐村、石城村、高坑村、林厝村( (略) 卫生保洁及绿化清理)、田中央村、下傅村、玄钟村、南门村、宫口村、田厝村等11个村及新下宫线至南门观礼台沿线范围的所有区域(下同),不包含以下区域:海上水域、海岛、海滩,以及近岸*上10米和沿海岸线水域100米。 1、卫生清扫保洁 2、绿化养护 3、垃圾收集清运 4、主动配合各项活动 以及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招标文件中1、卫生清扫保洁标准 2、绿化养护标准 3、垃圾收集清运标准 4、配合各项活动服务标准 以及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9,45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沈坤荣
评审专家: 李尚旺 、 陈淑婉 、 陈伟献 、 黄雪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中标金额为基数,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 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收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45%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诏安县梅岭镇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6.70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77号-103室

联系方式: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6-*

福建 (略)

**日


一、项目编号:[*]FJCY[GK]*

二、项目名称:诏安县梅岭镇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略)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泰路579号万科悦城17幢203室 9,450,000.00元 99.68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诏安县梅岭镇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

服务类(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诏安县梅岭镇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 诏安县梅岭镇寮雅村、峰岐村、石城村、高坑村、林厝村( (略) 卫生保洁及绿化清理)、田中央村、下傅村、玄钟村、南门村、宫口村、田厝村等11个村及新下宫线至南门观礼台沿线范围的所有区域(下同),不包含以下区域:海上水域、海岛、海滩,以及近岸*上10米和沿海岸线水域100米。 1、卫生清扫保洁 2、绿化养护 3、垃圾收集清运 4、主动配合各项活动 以及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招标文件中1、卫生清扫保洁标准 2、绿化养护标准 3、垃圾收集清运标准 4、配合各项活动服务标准 以及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9,45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沈坤荣
评审专家: 李尚旺 、 陈淑婉 、 陈伟献 、 黄雪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中标金额为基数,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 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收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45%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诏安县梅岭镇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6.70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77号-103室

联系方式: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6-*

福建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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