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医院医学3D打印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六安市人民医院医学3D打印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六安市人民医院医学3D打印中心改造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ZS-*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医学3D打印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颍州区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华山路82号医疗器械产业园6#楼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 程 类

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医学3D打印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自收到监理开工令之日起 45 个日历天(除不可抗性因素之外,如遇雨、雪、冻天气可申请顺延)

项目经理:张伟

执业证书信息:皖*6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婷婷、涂伟祖、郑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皋城路发展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5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金安区皖西西路21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中森 (略)

地址: (略) 皋城路发展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方老师

电话:0564-*、0564-*

**日

, (略) ,六安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六安市人民医院医学3D打印中心改造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ZS-*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医学3D打印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颍州区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华山路82号医疗器械产业园6#楼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 程 类

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医学3D打印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自收到监理开工令之日起 45 个日历天(除不可抗性因素之外,如遇雨、雪、冻天气可申请顺延)

项目经理:张伟

执业证书信息:皖*6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婷婷、涂伟祖、郑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皋城路发展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5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金安区皖西西路21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中森 (略)

地址: (略) 皋城路发展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方老师

电话:0564-*、0564-*

**日

, (略) ,六安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六安中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