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经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宜秀开发区市政道路维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宜秀经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宜秀开发区市政道路维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宜秀经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略) (略) 维护工程 | ||||
项目编号 | H0QT24Z* | ||||
招标人 | 安庆 (略)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红梅 0556-* | ||||
最高限价 | 100% | ||||
代理机构 | 安徽正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宜秀 (略) 189号 联系人:杨启红 联系方式:055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21日9:00 | 服务期 | 24个月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略) 白泽湖建筑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服务期 | 24个月 | ||
地 址 | (略) 宜秀区白泽湖乡政府2号楼 | ||||
投标报价(费率) | 71.2% | ||||
项目负责人 | 金跃进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江贤剑 | 质量 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业绩 | 1、罗 (略) 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2、 (略) 凤凰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闲置集体建设用地整治一分段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旭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服务期 | 24个月 | ||
地 址 | (略) 开发区海燕北村4#-5#楼6#门面 | ||||
投标报价(费率) | 75% | ||||
项目负责人 | 余志宝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师 | ||
*8297 | |||||
技术负责人 | 徐佩佩 | 质量 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2020年大建设计划地 (略) 建设工程施工标段三 2、 (略) 源 (略) (二期)白加黑改造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省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服务期 | 24个月 | ||
地 址 | (略) 肥西县柿树岗乡双龙村四份岗村民组202号 | ||||
投标报价(费率) | 79.8% | ||||
项目负责人 | 贾君贤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王鹏建 | 质量 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宿松经开 (略) ( (略) - (略) )道路建设工程 2、萧县凤城新 (略) (略) 面工程 |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6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杨启红 ,联系电话: 0556-*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项目名称 | 宜秀经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略) (略) 维护工程 | ||||
项目编号 | H0QT24Z* | ||||
招标人 | 安庆 (略)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红梅 0556-* | ||||
最高限价 | 100% | ||||
代理机构 | 安徽正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宜秀 (略) 189号 联系人:杨启红 联系方式:055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21日9:00 | 服务期 | 24个月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略) 白泽湖建筑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服务期 | 24个月 | ||
地 址 | (略) 宜秀区白泽湖乡政府2号楼 | ||||
投标报价(费率) | 71.2% | ||||
项目负责人 | 金跃进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江贤剑 | 质量 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业绩 | 1、罗 (略) 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2、 (略) 凤凰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闲置集体建设用地整治一分段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旭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服务期 | 24个月 | ||
地 址 | (略) 开发区海燕北村4#-5#楼6#门面 | ||||
投标报价(费率) | 75% | ||||
项目负责人 | 余志宝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师 | ||
*8297 | |||||
技术负责人 | 徐佩佩 | 质量 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2020年大建设计划地 (略) 建设工程施工标段三 2、 (略) 源 (略) (二期)白加黑改造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省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服务期 | 24个月 | ||
地 址 | (略) 肥西县柿树岗乡双龙村四份岗村民组202号 | ||||
投标报价(费率) | 79.8% | ||||
项目负责人 | 贾君贤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王鹏建 | 质量 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宿松经开 (略) ( (略) - (略) )道路建设工程 2、萧县凤城新 (略) (略) 面工程 |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6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杨启红 ,联系电话: 0556-*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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