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食堂经营方遴选项目预成交经营方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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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食堂经营方遴选项目预成交经营方结果公示

扬州大学食堂经营方遴选项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预成交经营方,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预成交经营方

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东学生食堂一层部分区域(除集体、风味窗口)及二层经营方遴选

N0117FCZZ*

徐州** (略)

扬州 (略) 南校区学生食堂一层部分区域(除集体、教工和民族窗口)经营方遴选

N0117FCZZ*

北京金城 (略)

公示期: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7日

质疑投诉电话: 扬州大学 徐老师:0514-*

江苏 (略) 赵经理:025-*

质疑应当由参加评审的意向经营方在公示期内提出,并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和证明材料。现场方式提交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邮递方式提交的,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意向经营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扬州大学食堂经营方遴选项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预成交经营方,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预成交经营方

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东学生食堂一层部分区域(除集体、风味窗口)及二层经营方遴选

N0117FCZZ*

徐州** (略)

扬州 (略) 南校区学生食堂一层部分区域(除集体、教工和民族窗口)经营方遴选

N0117FCZZ*

北京金城 (略)

公示期: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7日

质疑投诉电话: 扬州大学 徐老师:0514-*

江苏 (略) 赵经理:025-*

质疑应当由参加评审的意向经营方在公示期内提出,并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和证明材料。现场方式提交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邮递方式提交的,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意向经营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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