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监控系统建设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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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监控系统建设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11NMB1G0696X*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监控系统建设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 **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 原合同第三条,合同资金支付部分
资金支付方式:
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签订合同,*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50%设备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方再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每次付款前,*方应向*方出具等额的发票。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5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2%的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方在5个工作日后返还履约保证金。
现变更为:
资金支付方式:
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签订合同,*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30%设备预付款 ;完成总量的80%,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款,全部完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 %设备款, 每次付款前,*方应向*方出具等额的发票,*方延迟开票的,*方的付款时间相应延迟。

变更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5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2%的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方在5个工作日后返还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电 话:*


五、附件



附件信息:


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11NMB1G0696X*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监控系统建设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 **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 原合同第三条,合同资金支付部分
资金支付方式:
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签订合同,*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50%设备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方再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每次付款前,*方应向*方出具等额的发票。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5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2%的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方在5个工作日后返还履约保证金。
现变更为:
资金支付方式:
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签订合同,*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30%设备预付款 ;完成总量的80%,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款,全部完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 %设备款, 每次付款前,*方应向*方出具等额的发票,*方延迟开票的,*方的付款时间相应延迟。

变更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5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2%的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方在5个工作日后返还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电 话:*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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