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交通运输局长沙县“车路协同智能路侧安全预警系统”三年实施方案年一期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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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交通运输局长沙县“车路协同智能路侧安全预警系统”三年实施方案年一期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车路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车路协同智能路侧安全预警系统”三年实施方案(2024-2026 年)一期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弯道)车路协同(机器人)安全预警系统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30*
2 (平交口主路
款)车路协同
(机器人) 安全 预警系统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39*
3 (平交口支路款)车路协同(机器人) 安全 预警系统(太阳 能版)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30*
4 (人行横道) 车 路协同(行人过 街)安全预警系 统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49*
5 (主路)车路协 同(行人过街) 安全预警系统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49*
6 (联动式)车路 协同(动态) 安 全预警系统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42*
7 SD卡 其他存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23923183
8 运营商4G/5G无 线网卡 终端接入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239*
9 标杆 焊接钢管详见分项报价表19720882
10 标杆 焊接钢管详见分项报价表429492
11 基础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23955448
12 接地母线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56223042
13 接地极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23928919
14 配管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18810*.3
15 电力电缆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19280.25*.65
16 挖沟槽土方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1128.68464.5
17 回填方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1128.626409.24
18 凿(压)槽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4005200
19 拆除路面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40520
20 水泥混凝土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40724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23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五个月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完毕


3.2 履行地点: (略) 长沙县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人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配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制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项目合同金额的70%;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20%,及付至90%;剩余10%部分结合县内文件政策规定两年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4.2 收款账户: (略) 华凯支行(湖南车路 (略) :*)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组织履约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并报同级政府财管部门备案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4、在项目整体验收前,采购人有权要求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检的破坏性实验,如实验不合格,使用单位和采购人有权认定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返工直至可验收合格。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其他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棠坡路17号 地址: (略) 长沙县开元路湘商世纪鑫城32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国 法定代表人: 黄松山
委托代理人: 李鑫 委托代理人: 王尊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

附件列表
  1. 附件:招标正文.doc
  2.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docx
  3. 3、开标一览表(盖章).pdf
  4.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docx
  5. 4、分项价格表(盖章).pdf
  6. 合同明细.xls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车路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车路协同智能路侧安全预警系统”三年实施方案(2024-2026 年)一期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弯道)车路协同(机器人)安全预警系统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30*
2 (平交口主路
款)车路协同
(机器人) 安全 预警系统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39*
3 (平交口支路款)车路协同(机器人) 安全 预警系统(太阳 能版)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30*
4 (人行横道) 车 路协同(行人过 街)安全预警系 统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49*
5 (主路)车路协 同(行人过街) 安全预警系统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49*
6 (联动式)车路 协同(动态) 安 全预警系统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42*
7 SD卡 其他存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23923183
8 运营商4G/5G无 线网卡 终端接入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239*
9 标杆 焊接钢管详见分项报价表19720882
10 标杆 焊接钢管详见分项报价表429492
11 基础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23955448
12 接地母线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56223042
13 接地极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详见分项报价表23928919
14 配管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18810*.3
15 电力电缆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19280.25*.65
16 挖沟槽土方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1128.68464.5
17 回填方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1128.626409.24
18 凿(压)槽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4005200
19 拆除路面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40520
20 水泥混凝土 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分项报价表40724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23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五个月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完毕


3.2 履行地点: (略) 长沙县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人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配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制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项目合同金额的70%;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20%,及付至90%;剩余10%部分结合县内文件政策规定两年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4.2 收款账户: (略) 华凯支行(湖南车路 (略) :*)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组织履约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并报同级政府财管部门备案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4、在项目整体验收前,采购人有权要求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检的破坏性实验,如实验不合格,使用单位和采购人有权认定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返工直至可验收合格。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其他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棠坡路17号 地址: (略) 长沙县开元路湘商世纪鑫城32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国 法定代表人: 黄松山
委托代理人: 李鑫 委托代理人: 王尊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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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招标正文.doc
  2.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docx
  3. 3、开标一览表(盖章).pdf
  4.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docx
  5. 4、分项价格表(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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