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监测设备及劳务外协服务采购2024年第一批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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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监测设备及劳务外协服务采购2024年第一批成交公告

1包:监测设备采购、2包:计量设备采购、3包:劳务外协服务

【信息时间:2024-06-25 阅读次数: 】

水资源监测设备及劳务外协服务采购 (2024年第一批)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

二、项目名称:水资源监测设备及劳务外协服务采购(2024年第一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1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房山区 (略) 一区1号楼-1至5层101-207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2包

供应商名称:大有通源(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昌平区回龙 (略) (略) 5号楼1单元611-1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3包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 (略) 605号民创中心409室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潘红军、吴国丽、庄冬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元以下1.5%、100-*元0.8%的收费标准执行,以中标价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为1包人民币*仟*佰元整、2包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元整、3包人民币*仟元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大禹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 (略) 55号,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 (略) (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 (略) (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地 址: (略) 高 (略) 55号

联系人:庄工

电 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大禹 (略)

地 址: (略) 高 (略) 55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1包:监测设备采购、2包:计量设备采购、3包:劳务外协服务

【信息时间:2024-06-25 阅读次数: 】

水资源监测设备及劳务外协服务采购 (2024年第一批)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

二、项目名称:水资源监测设备及劳务外协服务采购(2024年第一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1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房山区 (略) 一区1号楼-1至5层101-207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2包

供应商名称:大有通源(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昌平区回龙 (略) (略) 5号楼1单元611-1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3包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 (略) 605号民创中心409室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潘红军、吴国丽、庄冬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元以下1.5%、100-*元0.8%的收费标准执行,以中标价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为1包人民币*仟*佰元整、2包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元整、3包人民币*仟元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大禹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 (略) 55号,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 (略) (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 (略) (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地 址: (略) 高 (略) 55号

联系人:庄工

电 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大禹 (略)

地 址: (略) 高 (略) 55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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