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科技设施对城区交通进行智能管理设备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省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科技设施对城区交通进行智能管理设备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科技设施对城区交通进行智能管理设备项目 | ||
项目编号 | E*D00802 | 招标人 |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服务类 | 行政监管单位 | 柘城县财政局 |
相关公告 | |||
发布日期: ** 15:12 |
河南鼎越 (略)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科技设施对城区交通进行智能管理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科技设施对城区交通进行智能管理设备项目
1.2采购编号:柘财采磋-2024-16
1.3控 制 价:*.00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1.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质量要求:合格
二、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增设科技设施对城区交通进行智能管理设备
(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日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号上午09时00分
磋商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白胜利,赵昆,刘继军
五、磋商结果
经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中 标 人: (略) 通 (略)
中 标 价:*.00元 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注册地址: (略) (略)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合格
六、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名称: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科技设施对城区交通进行智能管理设备项目 采购内容:增设科技设施对城区交通进行智能管理设备;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合格 |
七、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八、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 (略) 通 (略) ;主观因素评分:21.67分;客观因素评分:44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95.67分
2、投标单位:河南中视 (略) ;主观因素评分:19分;客观因素评分:22分;投标报价算分:29.88分;最终得分:70.88分
3、投标单位:河南 (略) ;主观因素评分:19分;客观因素评分:19分;投标报价算分:29.91分;最终得分:67.91分
4、投标单位:河南 (略) ;主观因素评分:19分;客观因素评分:18分;投标报价算分:29.92分;最终得分:66.92分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22700.00元
十、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地 址:柘城县未来大道
代理机构:河南鼎越 (略)
地 址: (略) 长江路弘盛国际写字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0-*
监督单位:柘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 址:柘城县未来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0370-*
河南鼎越 (略)
**日
项目名称 |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科技设施对城区交通进行智能管理设备项目 | ||
项目编号 | E*D00802 | 招标人 |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服务类 | 行政监管单位 | 柘城县财政局 |
相关公告 | |||
发布日期: ** 15:12 |
河南鼎越 (略)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科技设施对城区交通进行智能管理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科技设施对城区交通进行智能管理设备项目
1.2采购编号:柘财采磋-2024-16
1.3控 制 价:*.00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1.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质量要求:合格
二、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增设科技设施对城区交通进行智能管理设备
(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日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号上午09时00分
磋商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白胜利,赵昆,刘继军
五、磋商结果
经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中 标 人: (略) 通 (略)
中 标 价:*.00元 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注册地址: (略) (略)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合格
六、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名称: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科技设施对城区交通进行智能管理设备项目 采购内容:增设科技设施对城区交通进行智能管理设备;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合格 |
七、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八、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 (略) 通 (略) ;主观因素评分:21.67分;客观因素评分:44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95.67分
2、投标单位:河南中视 (略) ;主观因素评分:19分;客观因素评分:22分;投标报价算分:29.88分;最终得分:70.88分
3、投标单位:河南 (略) ;主观因素评分:19分;客观因素评分:19分;投标报价算分:29.91分;最终得分:67.91分
4、投标单位:河南 (略) ;主观因素评分:19分;客观因素评分:18分;投标报价算分:29.92分;最终得分:66.92分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22700.00元
十、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略)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地 址:柘城县未来大道
代理机构:河南鼎越 (略)
地 址: (略) 长江路弘盛国际写字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0-*
监督单位:柘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 址:柘城县未来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0370-*
河南鼎越 (略)
**日
招标
|
河南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