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铝精深加工循环经济扩能项目90吨双室炉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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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铝精深加工循环经济扩能项目90吨双室炉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铝精深加工循环经济扩能项目90吨双室炉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11221)

公示开始时间:** 17:00

公示结束时间:** 17:00

(略) 铝精深加工循环经济扩能项目90吨双室炉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122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苏州新 (略)

*.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生效后110天具备交货条件,设备基础交付后4个月完成双室炉安装、调试和烘炉。合同生效后20天内提供详细基础条件图

2

苏州 (略)

*.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生效后3个月具备交货条件,设备基础交付后3.5个月完成双室炉安装、调试和烘炉。合同生效后20天内提供详细基础条件图。

3

(略)

*.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苏州新 (略)

崔佳姝

/

2

苏州 (略)

储志扬

/

3

(略)

钟杰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苏州新 (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苏州 (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0771-*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中铝瑞闽纪委工作部。座机号:0591-*。监督邮箱:*@*uimin.com

本项目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为: (略) 审计部,监督电话:*,邮箱:*@*ttp://**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马尾区罗星塔路8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联系人: 马女士

电话: 0771-* *

电子邮件:*@*63.com































,福建, (略) ,马尾区,新疆, (略) ,海淀区,苏州,福州,0591-,0771-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铝精深加工循环经济扩能项目90吨双室炉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11221)

公示开始时间:** 17:00

公示结束时间:** 17:00

(略) 铝精深加工循环经济扩能项目90吨双室炉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122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苏州新 (略)

*.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生效后110天具备交货条件,设备基础交付后4个月完成双室炉安装、调试和烘炉。合同生效后20天内提供详细基础条件图

2

苏州 (略)

*.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生效后3个月具备交货条件,设备基础交付后3.5个月完成双室炉安装、调试和烘炉。合同生效后20天内提供详细基础条件图。

3

(略)

*.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苏州新 (略)

崔佳姝

/

2

苏州 (略)

储志扬

/

3

(略)

钟杰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苏州新 (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苏州 (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0771-*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中铝瑞闽纪委工作部。座机号:0591-*。监督邮箱:*@*uimin.com

本项目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为: (略) 审计部,监督电话:*,邮箱:*@*ttp://**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马尾区罗星塔路8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联系人: 马女士

电话: 0771-* *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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