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投号地块临展厅产融中心装饰、软装设计及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皖投号地块临展厅产融中心装饰、软装设计及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皖投JK*号地块临展厅(产融中心)装饰、软装设计及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皖投JK*号地块临展厅(产融中心)装饰、软装设计及施工(二次)
项目编号:0773-2440GNAHGCXJ09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开标日期:**日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投标报价:*.72元
公示期:**日至**日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 (略) (略) 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安徽 (略) 官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中金专区网站上发布。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祁门路与南屏路交口皖投置业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 716室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四、监督机构
1. (略) (略) 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2.安徽 (略) 审计部
联系人:
电话: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略)
**日
皖投JK*号地块临展厅(产融中心)装饰、软装设计及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皖投JK*号地块临展厅(产融中心)装饰、软装设计及施工(二次)
项目编号:0773-2440GNAHGCXJ09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开标日期:**日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投标报价:*.72元
公示期:**日至**日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 (略) (略) 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安徽 (略) 官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中金专区网站上发布。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祁门路与南屏路交口皖投置业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 716室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四、监督机构
1. (略) (略) 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2.安徽 (略) 审计部
联系人:
电话: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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