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工业园区食品加工专业园1地块土方平整及挡墙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连城工业园区食品加工专业园1地块土方平整及挡墙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连城工业园区食品加工专业园SP-F1-5(1)地块土方平整及挡墙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7001
本项目于**日08时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城分中心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认,现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城县 (略)
招标人地址:连城工业园区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江工;*
二、招标项目名称:连城工业园区食品加工专业园SP-F1-5(1)地块土方平整及挡墙建设工程。
三、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
项 目 负 责 人:周荣信;证 号:闽*7;
投 标 报 价:*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忠辉(主任)、黄登祥、罗建忠。
五、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六、公示时间:**日至**日。
七、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投诉人是个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向有关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投诉,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 标 人:连城县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日
连城工业园区食品加工专业园SP-F1-5(1)地块土方平整及挡墙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7001
本项目于**日08时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城分中心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认,现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城县 (略)
招标人地址:连城工业园区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江工;*
二、招标项目名称:连城工业园区食品加工专业园SP-F1-5(1)地块土方平整及挡墙建设工程。
三、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
项 目 负 责 人:周荣信;证 号:闽*7;
投 标 报 价:*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忠辉(主任)、黄登祥、罗建忠。
五、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六、公示时间:**日至**日。
七、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投诉人是个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向有关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投诉,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 标 人:连城县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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