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石碾镇人民政府隆昌市石碾镇2023年度省级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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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石碾镇人民政府隆昌市石碾镇2023年度省级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石碾镇2 (略) 级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石碾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隆昌县 公告时间 **日 18:00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32-*
采购单位 (略) 石碾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石碾镇夏布街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石碾镇2 (略) 级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成交供应商(新疆正信 (略) ,成交金额:*.73元)自愿放弃成交资格。 (略) 石碾镇人民政府决定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成交供应商(新疆正信 (略) ,成交金额:*.73元)自愿放弃成交资格。 (略) 石碾镇人民政府决定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2-*;地址: (略) 滨江路3段64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石碾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石碾镇夏布街2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

联系方式:0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832-*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石碾镇2 (略) 级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石碾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隆昌县 公告时间 **日 18:00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32-*
采购单位 (略) 石碾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石碾镇夏布街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石碾镇2 (略) 级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成交供应商(新疆正信 (略) ,成交金额:*.73元)自愿放弃成交资格。 (略) 石碾镇人民政府决定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成交供应商(新疆正信 (略) ,成交金额:*.73元)自愿放弃成交资格。 (略) 石碾镇人民政府决定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2-*;地址: (略) 滨江路3段64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石碾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石碾镇夏布街2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

联系方式:0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832-*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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