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干扰素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江西十六省未过评药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配送关系维护及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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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干扰素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江西十六省未过评药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配送关系维护及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 (略) 际联盟带量采购、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

配送关系维护及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202 (略) 际联盟暨江西干扰素和未过评药品联盟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开展 (略) 际联盟带量采购药品、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配送关系维护及《宁夏 (略) 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购销三方合同》(以下简称《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1. (略) 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见附件1)。

2. (略) 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备供药品(见附件2)。

3.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中选药品(见附件3)。

4.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备供药品(见附件4)。

二、操作时间

**日至**日。

三、配送关系确立流程

(一)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

请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来源选择“ (略) 际联盟中选”“ (略) 际联盟备供”“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中选”“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备供”对应药品批次,自主选择药品配送企业。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

(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

四、《三方合同》签订流程

(一)医疗机构申报、签订合同

医疗机构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模块,来源选择“ (略) 际联盟中选”“ (略) 际联盟备供”“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中选”“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备供”对应药品批次申报、签订合同,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

(二)生产企业签订合同

医疗机构申报、签订合同后,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来源选择“ (略) 际联盟中选”“ (略) 际联盟备供”“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中选”“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备供”对应药品批次,在“合同管理”页面“卖方合同管理”,查看、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

(三)配送企业签订合同

医疗机构申报、签订合同后,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来源选择“ (略) 际联盟中选”“ (略) 际联盟备供”“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中选”“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备供”对应药品批次,在“合同管理”页面“配送方合同列表”,查看、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药品生产企业可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信息公开—药品配送企业信息公开”中查询配送企业信息,可自行配送或选择配送能力强、信誉度好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配送企业负责该企业某个挂网药品的配送, (略) 为单位实现配送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的全覆盖。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及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按医疗机构采购需求实行药品配送。一个药品可在全区委托多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配送。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均应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履行承诺,并将配送情况纳入信用评价管理。配送关系确认后,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改。

(三)宁夏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实行合同管理,医疗机构基于《三方合同》采购约定量范围内的药品,约定采购量在“药品交易结算-采购目录管理-目录约定量”中查看,报送预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在完成《三方合同》约定采购量后仍需采购的,可根据实际使用量需求再次签订《三方合同》;未报送预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如需采购中选药品,需从中选药品目 (略) 未报量但确需采购的 (略) 采购目录,自行填写实际用量并签订《三方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下单采购。

(四)我区定于**日正式执行 (略) 际联盟带量采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备供结果, (略) 际联盟集采干扰素采购周期为4年,自执行之日起至**日, (略) 联盟集采第四批未过评药品采购周期为2年,自执行之日起至**日,采购周期内协议每年一签。各相关单位请详细阅知有关协议约定条款,履行相应责任义务,明确并严格按照协议中涉及的各方责任、义务、退换货等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

附件:1. (略) 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结果表

2. (略) 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备供药品结果表

3.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中选药品结果表(宁夏)

????????4.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备供药品结果表(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 (略) 际联盟带量采购、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

配送关系维护及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202 (略) 际联盟暨江西干扰素和未过评药品联盟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开展 (略) 际联盟带量采购药品、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配送关系维护及《宁夏 (略) 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购销三方合同》(以下简称《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1. (略) 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见附件1)。

2. (略) 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备供药品(见附件2)。

3.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中选药品(见附件3)。

4.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备供药品(见附件4)。

二、操作时间

**日至**日。

三、配送关系确立流程

(一)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

请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来源选择“ (略) 际联盟中选”“ (略) 际联盟备供”“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中选”“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备供”对应药品批次,自主选择药品配送企业。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

(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

四、《三方合同》签订流程

(一)医疗机构申报、签订合同

医疗机构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模块,来源选择“ (略) 际联盟中选”“ (略) 际联盟备供”“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中选”“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备供”对应药品批次申报、签订合同,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

(二)生产企业签订合同

医疗机构申报、签订合同后,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来源选择“ (略) 际联盟中选”“ (略) 际联盟备供”“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中选”“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备供”对应药品批次,在“合同管理”页面“卖方合同管理”,查看、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

(三)配送企业签订合同

医疗机构申报、签订合同后,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来源选择“ (略) 际联盟中选”“ (略) 际联盟备供”“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中选”“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备供”对应药品批次,在“合同管理”页面“配送方合同列表”,查看、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药品生产企业可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信息公开—药品配送企业信息公开”中查询配送企业信息,可自行配送或选择配送能力强、信誉度好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配送企业负责该企业某个挂网药品的配送, (略) 为单位实现配送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的全覆盖。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及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按医疗机构采购需求实行药品配送。一个药品可在全区委托多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配送。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均应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履行承诺,并将配送情况纳入信用评价管理。配送关系确认后,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改。

(三)宁夏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实行合同管理,医疗机构基于《三方合同》采购约定量范围内的药品,约定采购量在“药品交易结算-采购目录管理-目录约定量”中查看,报送预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在完成《三方合同》约定采购量后仍需采购的,可根据实际使用量需求再次签订《三方合同》;未报送预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如需采购中选药品,需从中选药品目 (略) 未报量但确需采购的 (略) 采购目录,自行填写实际用量并签订《三方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下单采购。

(四)我区定于**日正式执行 (略) 际联盟带量采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备供结果, (略) 际联盟集采干扰素采购周期为4年,自执行之日起至**日, (略) 联盟集采第四批未过评药品采购周期为2年,自执行之日起至**日,采购周期内协议每年一签。各相关单位请详细阅知有关协议约定条款,履行相应责任义务,明确并严格按照协议中涉及的各方责任、义务、退换货等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

附件:1. (略) 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结果表

2. (略) 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备供药品结果表

3.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中选药品结果表(宁夏)

????????4. (略) 未过评药品联盟备供药品结果表(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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