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城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一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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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城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一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市直区成交结果公示六安城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一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信息时间:** 09:3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六安城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一期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GJ-FW-*

二、项目名称:六安城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一期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皖西东路城投大厦11楼

中标金额:*亿*仟零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2108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城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一期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位于六安城区,包括:金安区、裕安区、市开发区境内,存量资产主 (略) 市区42条道路内道路临时停车泊位2003个,37个公共停车场内停车泊位2561个,共计4564个停车泊位。

服务要求: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下的“转让-运营-移交(TOT)”运作方式,项目实施机构与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先行签署初步协议,约定在其规定期 (略) ,项 (略) 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运营维护管理并获取本项目收益,收入来源为使用者付费收入。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后,特许经营者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本项目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无偿 (略) 人民政府或其政府指定机构。

特许经营期限:30年

服务标准: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翟厚松、陈刘华、方成、刘兵、马元春、郭玲玲、张德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础,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5.9%计取,收费金额17.8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24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 (略) 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佛子岭中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国建投资 (略)

地址: (略) 和谐西路15号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0564-*

十、附件:无

(略) 管理局

安徽国建投资 (略)

**日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pdf

市直区成交结果公示六安城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一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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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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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城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一期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GJ-FW-*

二、项目名称:六安城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一期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皖西东路城投大厦11楼

中标金额:*亿*仟零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2108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城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一期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位于六安城区,包括:金安区、裕安区、市开发区境内,存量资产主 (略) 市区42条道路内道路临时停车泊位2003个,37个公共停车场内停车泊位2561个,共计4564个停车泊位。

服务要求: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下的“转让-运营-移交(TOT)”运作方式,项目实施机构与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先行签署初步协议,约定在其规定期 (略) ,项 (略) 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运营维护管理并获取本项目收益,收入来源为使用者付费收入。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后,特许经营者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本项目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无偿 (略) 人民政府或其政府指定机构。

特许经营期限:30年

服务标准: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翟厚松、陈刘华、方成、刘兵、马元春、郭玲玲、张德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础,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5.9%计取,收费金额17.8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24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 (略) 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佛子岭中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国建投资 (略)

地址: (略) 和谐西路15号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0564-*

十、附件:无

(略) 管理局

安徽国建投资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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