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2023年新增耕地培肥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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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2023年新增耕地培肥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新垦造耕地种植和地力培育及土地开发复垦在建项目商品有机肥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67号)、《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土地整治有关政策的通知》(常政办法〔2015〕102号)、《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常山县土地整治相关政策的通知》(常政办法〔2021〕3号)和常山县农业农村局、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山县林业水利局、常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常山县财政局《关于同意2023年度新垦造耕地地力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常农〔2023〕168号)文件,在业主自愿申报、乡镇(街道)把关的基础上,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力量对地力培肥项目进行检查指导与组织实施。2023年依据水稻成熟时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水利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相关乡镇(街道)专家对实施培肥项目测产验收。经对测产结果汇总、评分,现将考核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日-7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新增垦造耕地地力培肥方面相关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真实姓名。对有异议的,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复查。

举报电话:常山县农田建设中心:*(*)

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70-*。

附件:常山县2023年度新增垦造耕地地力培肥项目验收评分表.doc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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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新垦造耕地种植和地力培育及土地开发复垦在建项目商品有机肥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67号)、《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土地整治有关政策的通知》(常政办法〔2015〕102号)、《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常山县土地整治相关政策的通知》(常政办法〔2021〕3号)和常山县农业农村局、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山县林业水利局、常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常山县财政局《关于同意2023年度新垦造耕地地力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常农〔2023〕168号)文件,在业主自愿申报、乡镇(街道)把关的基础上,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力量对地力培肥项目进行检查指导与组织实施。2023年依据水稻成熟时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水利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相关乡镇(街道)专家对实施培肥项目测产验收。经对测产结果汇总、评分,现将考核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日-7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新增垦造耕地地力培肥方面相关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真实姓名。对有异议的,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复查。

举报电话:常山县农田建设中心:*(*)

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70-*。

附件:常山县2023年度新增垦造耕地地力培肥项目验收评分表.doc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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