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德感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配套道路一期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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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德感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配套道路一期的中标候选人

江津区德感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安置房配套道路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 6月27日至 **日)

项目标段名称

江津区德感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配套道路一期)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00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略) 江津区致 (略)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江津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交货期)

质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略)

*.57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曹盛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宁*8

第二名

(略)

*.66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付平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渝*1

第三名

四川 (略)

*.53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严科英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川*4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道路及站前路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站前路(山水大道-头石路)一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光电南路(木星段)道路及配套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 (略)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永和大道(樟树塘路-南塘路)道路工程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略) :

在江津区德感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配套道路一期)投标文件中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能证明2023年12月-2024 年 5 月社保为本单位缴纳。经招标人与投标人联系,其仍未提供相应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鑫 (略) :

在江津区德感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安置房配套道路一期)A-23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说明;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道路工程清单中20cm 厚 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20cm 厚 5.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报价分别低于招标限价 55.73%、56.98%,且组价未采用商品水稳层,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其价格组成,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评审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略) 江津区致 (略)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 (略) 江津区致 (略)
2024年 6月 27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江津区 (略)
2024年 6月27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申请履约保函/低价风险担保保函

江津区德感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安置房配套道路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 6月27日至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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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00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略) 江津区致 (略)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江津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交货期)

质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略)

*.57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曹盛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宁*8

第二名

(略)

*.66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付平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渝*1

第三名

四川 (略)

*.53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严科英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川*4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道路及站前路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站前路(山水大道-头石路)一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光电南路(木星段)道路及配套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 (略)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永和大道(樟树塘路-南塘路)道路工程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略) :

在江津区德感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配套道路一期)投标文件中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能证明2023年12月-2024 年 5 月社保为本单位缴纳。经招标人与投标人联系,其仍未提供相应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鑫 (略) :

在江津区德感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安置房配套道路一期)A-23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说明;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道路工程清单中20cm 厚 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20cm 厚 5.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报价分别低于招标限价 55.73%、56.98%,且组价未采用商品水稳层,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其价格组成,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评审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略) 江津区致 (略)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 (略) 江津区致 (略)
2024年 6月 27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江津区 (略)
2024年 6月27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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