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2024年鲁西新区全域视联感知网双目热成像摄像机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2024年鲁西新区全域视联感知网双目热成像摄像机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2024年鲁西新区全域视联感知网双目热成像摄像机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
中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4年鲁西新区全域 (略) 双目热成像摄像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CT*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鲁西新区全域 (略) 双目热成像摄像机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6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6月27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3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山东 (略) 推荐为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山东 (略) (信用代码:*87K);
应答报价:不含税总价*.00元,税率:13%,含税总价*.30元;
供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日起7日内完成设备的交货;
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资格能力:山东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1)山东省 (略) 未提供有效的同类项目业绩,不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否决其应答。
(2) (略) (略) 未提供有效的同类项目业绩,不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否决其应答。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 (略) 、 (略) 、 (略) 发布。
九、公示期:2024-6-28至2024-7-01,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刘坤之(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李经理(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
接收邮箱:*@*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中 (略)
地址: (略) 市 (略) 万达广场D座2106室
电话:*
联系人:刘坤之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2024年鲁西新区全域视联感知网双目热成像摄像机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
中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4年鲁西新区全域 (略) 双目热成像摄像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CT*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鲁西新区全域 (略) 双目热成像摄像机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6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6月27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3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山东 (略) 推荐为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山东 (略) (信用代码:*87K);
应答报价:不含税总价*.00元,税率:13%,含税总价*.30元;
供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日起7日内完成设备的交货;
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资格能力:山东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1)山东省 (略) 未提供有效的同类项目业绩,不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否决其应答。
(2) (略) (略) 未提供有效的同类项目业绩,不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否决其应答。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 (略) 、 (略) 、 (略) 发布。
九、公示期:2024-6-28至2024-7-01,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刘坤之(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李经理(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
接收邮箱:*@*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中 (略)
地址: (略) 市 (略) 万达广场D座2106室
电话:*
联系人:刘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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