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水利局剑阁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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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水利局剑阁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剑阁县2024-2028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略) 水 (略) (联合体成员: (略) 内江水利电 (略) ) (略) 东城街道东江大道东城段35号1栋201室 5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略) 水 (略) ,联合体成员: (略) 内江水利电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剑阁县2024-2028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项目 (略) 剑阁县 工作成果要求 主要成果包括:嘉陵江剑阁县河段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8年度)及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2024年度)报告、附件、图册、地勘报告等组成。 在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嘉陵江剑阁县河段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8年度)》编制工作;采砂规划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2024年度)编制工作。 采砂规划报告、年度实施报告应符合《 (略) 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导则》和《 (略) 河道采砂项目年度实施报告编制规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云(采购人代表)、肖林萍、袁颖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下浮20%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三)监督管理部门:剑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内容。

(五)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剑阁县水利局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修城社区隆庆街1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哲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七里路499号2栋8楼8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四川正哲 (略)

**日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剑阁县2024-2028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略) 水 (略) (联合体成员: (略) 内江水利电 (略) ) (略) 东城街道东江大道东城段35号1栋201室 5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略) 水 (略) ,联合体成员: (略) 内江水利电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剑阁县2024-2028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项目 (略) 剑阁县 工作成果要求 主要成果包括:嘉陵江剑阁县河段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8年度)及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2024年度)报告、附件、图册、地勘报告等组成。 在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嘉陵江剑阁县河段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8年度)》编制工作;采砂规划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2024年度)编制工作。 采砂规划报告、年度实施报告应符合《 (略) 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导则》和《 (略) 河道采砂项目年度实施报告编制规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云(采购人代表)、肖林萍、袁颖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下浮20%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三)监督管理部门:剑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内容。

(五)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剑阁县水利局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修城社区隆庆街1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哲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七里路499号2栋8楼8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四川正哲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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