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改·麓景雅苑项目供电工程-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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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改·麓景雅苑项目供电工程-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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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改·麓景雅苑项目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城改·麓景雅苑项目供电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208-*-04-01-*
1.4 招标人: (略)
1.5 项目业主: (略)
1.6 资金来源: 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城改·麓景雅苑项目供电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119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1192
2.5 建设地点: (略) 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城改·麓景雅苑项目地块位于长丰县岗集镇富明路与岗淮路交口西北角,项目占地691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总23栋高层建筑(1栋17层住宅、2栋15层住宅、7栋11层住宅、13栋18层住宅),一栋社区配套用房(含商业)以及地下车库等建筑,共 1400 户。本项目高压进线电缆10kV,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外线、局管、自管供电及土建配套工程等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验收、移交、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 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占地691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总23栋高层建筑(1栋17层住宅、2栋15层住宅、7栋11层住宅、13栋18层住宅),一栋社区配套用房(含商业)以及地下车库等建筑,共 1400 户。本项目高压进线电缆10kV,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外线、局管、自管供电及土建配套工程等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验收、移交、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无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不认可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和专用线路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等)发电工程项目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 无 。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城改·麓景雅苑项目供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城改·麓景雅苑项目供电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119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开标(采购)日期:**日

城改·麓景雅苑项目供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与安徽 (略) 联合体

地址: (略) 高新区科学大道107号天贸大厦二期办公楼1108-1109

投标报价:人民币 *仟*佰**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7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5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与石门路交叉口尚泽大都会A3-10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仟*佰**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35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5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长丰县岗集镇金富路2号

联系人: 刘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钱劲松 联系电话:*

公示期:**日至**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分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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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改·麓景雅苑项目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城改·麓景雅苑项目供电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208-*-04-01-*
1.4 招标人: (略)
1.5 项目业主: (略)
1.6 资金来源: 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城改·麓景雅苑项目供电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119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1192
2.5 建设地点: (略) 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城改·麓景雅苑项目地块位于长丰县岗集镇富明路与岗淮路交口西北角,项目占地691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总23栋高层建筑(1栋17层住宅、2栋15层住宅、7栋11层住宅、13栋18层住宅),一栋社区配套用房(含商业)以及地下车库等建筑,共 1400 户。本项目高压进线电缆10kV,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外线、局管、自管供电及土建配套工程等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验收、移交、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 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占地691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总23栋高层建筑(1栋17层住宅、2栋15层住宅、7栋11层住宅、13栋18层住宅),一栋社区配套用房(含商业)以及地下车库等建筑,共 1400 户。本项目高压进线电缆10kV,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外线、局管、自管供电及土建配套工程等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验收、移交、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无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不认可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和专用线路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等)发电工程项目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 无 。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城改·麓景雅苑项目供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城改·麓景雅苑项目供电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119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开标(采购)日期:**日

城改·麓景雅苑项目供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与安徽 (略) 联合体

地址: (略) 高新区科学大道107号天贸大厦二期办公楼1108-1109

投标报价:人民币 *仟*佰**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7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5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与石门路交叉口尚泽大都会A3-10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仟*佰**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35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5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长丰县岗集镇金富路2号

联系人: 刘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钱劲松 联系电话:*

公示期:**日至**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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