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合作局年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账号年度运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年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账号年度运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全 (略) | (略) 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59号成都报业大厦 4楼 | 498,2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全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平台运营服务 | (略) 经济合作局2024-2025年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账号年度运营服务项目 | 2024-2025年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号账号年度运营 | (1) (略) 委网信办相关转载和宣传任务。 (2)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运营数据。 (3“投资四川”头条号同步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以及采购方要求发布的内容。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具有宣传主体资质,对采购人提供的宣传内容数据等素材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所有采购人提供资料的合法合规性。供应商对其政治性等新闻出版要求进行把关。 (5)供应商对四川经济合作工作有一定了解,熟悉政府宣传工作,熟悉新媒体运营,具备与项目对应并结合四川经济合作工作特点的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 (6)建立良好沟通机制,供应商需明确由专人负责主动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将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采用解决办法、产生的阶段性成果等相关事项及时反馈给采购人。 (7)运维时间要求:本项目原则要求7*24小时待命。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素材及成品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予以遵照执行。采购人保证其所提供素材,包括文字材料、视频材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因此发生任何纠纷的,由采购人承担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保证作品系成交供应商独立创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因此发生任何纠纷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若采购人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的,有权全额向成交供应商进行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赔偿金、交通费、公证费、行政处罚费);对采购人提供的涉及采购人商业秘密的资料、文件、材料、样品等成交供应商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 498,200.00 |
余勇、吴梦秋(采购人代表)、易立铁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97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备案编号:*47631[2024]05785;2、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028-*、028-*;3、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名称: (略) 经济合作局
地址: (略) 金牛区永陵路25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青羊区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日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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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 (略) | (略) 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59号成都报业大厦 4楼 | 498,2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全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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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台运营服务 | (略) 经济合作局2024-2025年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账号年度运营服务项目 | 2024-2025年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号账号年度运营 | (1) (略) 委网信办相关转载和宣传任务。 (2)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运营数据。 (3“投资四川”头条号同步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以及采购方要求发布的内容。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具有宣传主体资质,对采购人提供的宣传内容数据等素材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所有采购人提供资料的合法合规性。供应商对其政治性等新闻出版要求进行把关。 (5)供应商对四川经济合作工作有一定了解,熟悉政府宣传工作,熟悉新媒体运营,具备与项目对应并结合四川经济合作工作特点的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 (6)建立良好沟通机制,供应商需明确由专人负责主动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将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采用解决办法、产生的阶段性成果等相关事项及时反馈给采购人。 (7)运维时间要求:本项目原则要求7*24小时待命。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素材及成品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予以遵照执行。采购人保证其所提供素材,包括文字材料、视频材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因此发生任何纠纷的,由采购人承担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保证作品系成交供应商独立创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因此发生任何纠纷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若采购人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的,有权全额向成交供应商进行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赔偿金、交通费、公证费、行政处罚费);对采购人提供的涉及采购人商业秘密的资料、文件、材料、样品等成交供应商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 498,200.00 |
余勇、吴梦秋(采购人代表)、易立铁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97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备案编号:*47631[2024]05785;2、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028-*、028-*;3、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名称: (略) 经济合作局
地址: (略) 金牛区永陵路25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青羊区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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