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泾干街道办事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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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泾干街道办事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泾阳县“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泾干街道办事处)
品目
采购单位 泾阳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泾阳县 公告时间 **日 19:19
评审专家名单 边文军,杨涛,宋文华,马瑞琪,周学珍
总中标金额 ¥18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鹏飞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泾阳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泾阳县泾干大街4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莲湖区北关正街21号秦地·雅仕18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HZY-ZB-201

二、项目名称:泾阳县“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泾干街道办事处)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略) 灞桥区纺北路18号陕西颐高新经济产业园15楼 1,895,000.00元 87.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服务类(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泾阳县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符合国家、省、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标准 1,89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边文军(采购人代表)、杨涛、宋文华、马瑞琪、周学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成交)价为取费基数,中标(成交)投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2.21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泾阳县泾干大街44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汇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北关正街21号秦地·雅仕18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飞

电话:*

陕西汇 (略)

**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泾阳县“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泾干街道办事处)
品目
采购单位 泾阳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泾阳县 公告时间 **日 19:19
评审专家名单 边文军,杨涛,宋文华,马瑞琪,周学珍
总中标金额 ¥18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鹏飞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泾阳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泾阳县泾干大街4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莲湖区北关正街21号秦地·雅仕18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HZY-ZB-201

二、项目名称:泾阳县“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泾干街道办事处)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略) 灞桥区纺北路18号陕西颐高新经济产业园15楼 1,895,000.00元 87.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服务类(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泾阳县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符合国家、省、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标准 1,89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边文军(采购人代表)、杨涛、宋文华、马瑞琪、周学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成交)价为取费基数,中标(成交)投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2.21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泾阳县泾干大街44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汇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北关正街21号秦地·雅仕18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飞

电话:*

陕西汇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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