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机关服务中心中联部消防系统维保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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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机关服务中心中联部消防系统维保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联部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机关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09: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凡辉、李欣华、薛岷、刘畅、王忠媛
总成交金额 ¥2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倩倩、盖晓艳
项目联系电话 010-*-818
采购单位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四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 010-*
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政采(北京) (略)
代理机构地址 010-*-8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倩倩、盖晓艳

一、项目编号:ZZGJ*(招标文件编号:ZZGJ*)

二、项目名称:中联部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浩通博宇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延庆区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康西路967号

中标(成交)金额:2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浩通博宇 (略) 中联部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 (略) 海淀区复兴路4号。办公区主要由五栋建筑组成,分别为1、2、3、4、5号楼,建筑类型为公共建筑,使用性质为办公。总建筑面积约55000平米。现拟按照规定遴选一家消防系统维保单位。 制定详细可行的实施计划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整个消防系统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合同履行期为一年 依照国家《火灾自动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等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凡辉、李欣华、薛岷、刘畅、王忠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下调 5% 向成交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四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政采(北京) (略)             

地 址:010-*-818            

联系方式:刘倩倩、盖晓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倩倩、盖晓艳

电 话:  010-*-8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联部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机关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09: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凡辉、李欣华、薛岷、刘畅、王忠媛
总成交金额 ¥2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倩倩、盖晓艳
项目联系电话 010-*-818
采购单位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四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 010-*
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政采(北京) (略)
代理机构地址 010-*-8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倩倩、盖晓艳

一、项目编号:ZZGJ*(招标文件编号:ZZGJ*)

二、项目名称:中联部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浩通博宇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延庆区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康西路967号

中标(成交)金额:2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浩通博宇 (略) 中联部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 (略) 海淀区复兴路4号。办公区主要由五栋建筑组成,分别为1、2、3、4、5号楼,建筑类型为公共建筑,使用性质为办公。总建筑面积约55000平米。现拟按照规定遴选一家消防系统维保单位。 制定详细可行的实施计划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整个消防系统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合同履行期为一年 依照国家《火灾自动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等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凡辉、李欣华、薛岷、刘畅、王忠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下调 5% 向成交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四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政采(北京) (略)             

地 址:010-*-818            

联系方式:刘倩倩、盖晓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倩倩、盖晓艳

电 话:  0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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