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EPC项目标识标牌及楼宇亮化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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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EPC项目标识标牌及楼宇亮化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怀 (略) 整体搬迁EPC项目标识标牌及楼宇亮化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2QT24Z*

二、项目名称:怀 (略) 整体搬迁EPC项目标识标牌及楼宇亮化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吴江区盛泽镇舜新南路138号

中标金额:*.7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格:*.7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名称发光字

品牌:鑫远

规格型号:45080*7550*120mm

数量:2套

单价:*.00元

名称: (略) 名称发光字钢结构

品牌:鑫远

规格型号:45080*7550*3650mm

数量:2套

单价:*.00元

名称:楼顶感染楼发光字

品牌:鑫远

规格型号:12500*2000*100mm

数量:1套

单价:24000.00元

名称:护士站、导医台标识

品牌:鑫远

规格型号:1600*260*90mm

数量:60套

单价:1000.00元

等共计70项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德胜、查日东、徐凤转、朱桂青、胡美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2169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怀 (略) 、怀宁县 (略) 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 (略)

地 址: (略) 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66号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 (略)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程云

电   话:055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现场记录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日

怀 (略) 整体搬迁EPC项目标识标牌及楼宇亮化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2QT24Z*

二、项目名称:怀 (略) 整体搬迁EPC项目标识标牌及楼宇亮化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吴江区盛泽镇舜新南路138号

中标金额:*.7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格:*.7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名称发光字

品牌:鑫远

规格型号:45080*7550*120mm

数量:2套

单价:*.00元

名称: (略) 名称发光字钢结构

品牌:鑫远

规格型号:45080*7550*3650mm

数量:2套

单价:*.00元

名称:楼顶感染楼发光字

品牌:鑫远

规格型号:12500*2000*100mm

数量:1套

单价:24000.00元

名称:护士站、导医台标识

品牌:鑫远

规格型号:1600*260*90mm

数量:60套

单价:1000.00元

等共计70项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德胜、查日东、徐凤转、朱桂青、胡美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2169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怀 (略) 、怀宁县 (略) 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 (略)

地 址: (略) 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66号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 (略)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程云

电   话:055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现场记录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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