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芜湖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SZ-2024-FW013

二、项目名称: (略) 社会(儿童) (略) 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弋江区乌霞山东路

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社会(儿童) (略) 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 (略) 儿童健康成长,培养良好的人格和行为习惯,对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 (略) 学龄期儿童生长发育特点,提供系统规范的心理测试、心理评估,每一季度进行一次;针对青春期儿童的心理常见问题,提供专业性心理健康疏导及青春期健康教育;制定针对性、有效性个训方案; (略) 儿童常见情绪、行为障碍问题(自闭症、多动症),提供有效疏导、治疗;建立完备的儿童心理健康档案;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卫红、姜涛、束春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代理服务费参考标准=成交价*1.2% ,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单一来源

2、无效投标单位名称:无

3、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清水街道北京东路67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双泽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长江西路677号昌河大厦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


信息来源http://**

一、项目编号:AHSZ-2024-FW013

二、项目名称: (略) 社会(儿童) (略) 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弋江区乌霞山东路

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社会(儿童) (略) 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 (略) 儿童健康成长,培养良好的人格和行为习惯,对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 (略) 学龄期儿童生长发育特点,提供系统规范的心理测试、心理评估,每一季度进行一次;针对青春期儿童的心理常见问题,提供专业性心理健康疏导及青春期健康教育;制定针对性、有效性个训方案; (略) 儿童常见情绪、行为障碍问题(自闭症、多动症),提供有效疏导、治疗;建立完备的儿童心理健康档案;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卫红、姜涛、束春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代理服务费参考标准=成交价*1.2% ,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单一来源

2、无效投标单位名称:无

3、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清水街道北京东路67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双泽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长江西路677号昌河大厦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


信息来源http://**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