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华安县新圩镇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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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华安县新圩镇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安县新圩镇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华安县 公告时间 **日 15:2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惠华、黄秀菊、陈伟玲(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华安县新圩镇新圩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蒋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0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王*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 中小企业查询记录.jpg
附件3 前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jpg

一、项目编号:FMGC(ZZ)*(招标文件编号:FMGC(ZZ)*)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新圩镇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芗城区水仙大街66号金茂广场38幢9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略) 华安县新圩镇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二次)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惠华、黄秀菊、陈伟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按中选后价格,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清,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华安县新圩镇新圩街2号        

联系方式:蒋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01单元            

联系方式:小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安县新圩镇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华安县 公告时间 **日 15:2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惠华、黄秀菊、陈伟玲(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华安县新圩镇新圩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蒋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0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王*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 中小企业查询记录.jpg
附件3 前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jpg

一、项目编号:FMGC(ZZ)*(招标文件编号:FMGC(ZZ)*)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新圩镇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芗城区水仙大街66号金茂广场38幢9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略) 华安县新圩镇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二次)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惠华、黄秀菊、陈伟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按中选后价格,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清,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华安县新圩镇新圩街2号        

联系方式:蒋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01单元            

联系方式:小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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