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部分燃气、供水、供热工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营口市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部分燃气、供水、供热工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部分燃气、供水、供热)工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营口市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部分燃气、供水、供热)工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略) 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部分燃气、供水、供热)工程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略) 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部分燃气、供水、供热)工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监理

建设单位

(略) (略)

填报单位

(略)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日

公示结束时间

**日

项目所在区域

(略) · (略) · (略)

建设地点

(略) 主城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金中方 (略)

胡金贺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元

90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

89.63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金中方 (略)

吉林东南 (略)

沈阳东北 (略)

项目负责人

胡金贺

李传德

陶宇

注册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

评审得分

89.63

86.07

85.27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金中方 (略)

吉林东南 (略)

沈阳东北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来源: 时间:** 打印本页

(略) 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部分燃气、供水、供热)工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营口市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部分燃气、供水、供热)工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略) 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部分燃气、供水、供热)工程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略) 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部分燃气、供水、供热)工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监理

建设单位

(略) (略)

填报单位

(略)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日

公示结束时间

**日

项目所在区域

(略) · (略) · (略)

建设地点

(略) 主城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金中方 (略)

胡金贺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元

90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

89.63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金中方 (略)

吉林东南 (略)

沈阳东北 (略)

项目负责人

胡金贺

李传德

陶宇

注册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

评审得分

89.63

86.07

85.27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金中方 (略)

吉林东南 (略)

沈阳东北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来源: 时间:** 打印本页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