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荷路甘泉路-昆仑大道工程独立项检测重中标候选人公示
那荷路甘泉路-昆仑大道工程独立项检测重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那荷路(甘泉路-昆仑大道)工程独立项检测(重)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招标人 | (略) 万町工程 (略) | ||||
建设单位 | (略) 万町工程 (略)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标建设 (略)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 (略) 次干路,路线呈南北走向,道路起点接甘泉路,终点止于昆仑大道,路线全长767.406米,建设长度684.323 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6米,道路北侧规划后排绿地宽20米。 | ||||
开标时间 | **日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6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 28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7 月3 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单位资质范围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资质 | ||||
投标总价 | 工程量清单报价:*.0000 ;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6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 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平南三桥至国道G358道路(平南三桥至入园大道段)及平南临江产业园至荔玉高速木圭连接线(三支线至新桥农场)工程 2、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张村至 (略) 政路工程(金化小镇-江南9号路检测) 3、 (略) 兴宾区三五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检测服务 4、 (略) 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项目试验检测服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范围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资质 | ||||
投标总价 | 工程量清单报价:*.0000 ;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6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 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渡头桥提升泵站、新武高校区至武鸣区水质净化厂污水管网工程独立项检测 2、 (略) 巧红路道路工程检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天平建设 (略) | |||
单位资质范围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资质 | ||||
投标总价 | 工程量清单报价:*.0000 ;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60 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 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检测 2、广西制造工程 (略) 项目30#31#女生宿舍、32#33#、35#36#男生宿舍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3、航港智慧园工程质量检测 4、五象水厂出厂管一期工程检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广西科诚建设工程 (略) 否决原因:符合性评审(商务标)第8项“权利义务”不通过。 否决依据:在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略) 万町工程 (略)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农卫珍 0771-* |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 |
项目名称 | 那荷路(甘泉路-昆仑大道)工程独立项检测(重)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招标人 | (略) 万町工程 (略) | ||||
建设单位 | (略) 万町工程 (略)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标建设 (略)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 (略) 次干路,路线呈南北走向,道路起点接甘泉路,终点止于昆仑大道,路线全长767.406米,建设长度684.323 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6米,道路北侧规划后排绿地宽20米。 | ||||
开标时间 | **日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6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 28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7 月3 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单位资质范围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资质 | ||||
投标总价 | 工程量清单报价:*.0000 ;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6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 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平南三桥至国道G358道路(平南三桥至入园大道段)及平南临江产业园至荔玉高速木圭连接线(三支线至新桥农场)工程 2、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张村至 (略) 政路工程(金化小镇-江南9号路检测) 3、 (略) 兴宾区三五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检测服务 4、 (略) 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项目试验检测服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范围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资质 | ||||
投标总价 | 工程量清单报价:*.0000 ;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6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 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渡头桥提升泵站、新武高校区至武鸣区水质净化厂污水管网工程独立项检测 2、 (略) 巧红路道路工程检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天平建设 (略) | |||
单位资质范围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资质 | ||||
投标总价 | 工程量清单报价:*.0000 ;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60 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 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检测 2、广西制造工程 (略) 项目30#31#女生宿舍、32#33#、35#36#男生宿舍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3、航港智慧园工程质量检测 4、五象水厂出厂管一期工程检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广西科诚建设工程 (略) 否决原因:符合性评审(商务标)第8项“权利义务”不通过。 否决依据:在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略) 万町工程 (略)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农卫珍 0771-* |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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