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培英楼消控监控室迁建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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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培英楼消控监控室迁建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培英楼消控监控室迁建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Q*-FW181

二、项目名称:浙江 (略) 培英楼消控监控室迁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响应报价:*(元)金华祥泰 (略) (略) 婺城区工商城9幢102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浙江 (略) 培英楼消控监控室迁建服务浙江 (略) 培英楼消控监控室迁建服务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永山(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程金余,盛红莲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金华祥泰 (略) 64.064.066.064.6730.094.67
1宏电 (略) 54.056.053.054.3329.4883.81
1浙江 (略) 47.050.048.048.3329.2677.59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成交价*1.5%*40%计收(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8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金东区望府街11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楼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玉泉东路288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晓琳(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金雅珍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 (略) 金老师

联系方式:0579-*

4.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培英楼消控监控室迁建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Q*-FW181

二、项目名称:浙江 (略) 培英楼消控监控室迁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响应报价:*(元)金华祥泰 (略) (略) 婺城区工商城9幢102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浙江 (略) 培英楼消控监控室迁建服务浙江 (略) 培英楼消控监控室迁建服务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永山(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程金余,盛红莲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金华祥泰 (略) 64.064.066.064.6730.094.67
1宏电 (略) 54.056.053.054.3329.4883.81
1浙江 (略) 47.050.048.048.3329.2677.59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成交价*1.5%*40%计收(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8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金东区望府街11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楼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玉泉东路288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晓琳(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金雅珍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 (略) 金老师

联系方式:0579-*

4.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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