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华服务中心原市规划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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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华服务中心原市规划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华服务中心(原市规划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 (略)

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28.4万元,已落实。

4. 服务内容:保安、保洁和水、电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5. 服务期限:1年。

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二、评审日期

2024 年 6月 28日 9 时 30 分

三、谈判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卫东区北环路街道平安大道豫基城小区26号楼3单元3楼301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服务期限: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四、项目否决情况

谈判小组发现河南 (略) 的第二轮报价(*元)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且核算人工成本远低于平顶山最低工资标准,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并要求该供应商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了报价成本核算证明,谈判小组一致认定该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依据采购文件“第三章3.5.1”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谈判小组成员

王予江、刘娇娇、冀利民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华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湛河区开源路湛河桥南东侧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新理念 (略)

地址: (略) 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

联系人:姬先生

电话:0375-* *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华服务中心(原市规划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 (略)

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28.4万元,已落实。

4. 服务内容:保安、保洁和水、电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5. 服务期限:1年。

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二、评审日期

2024 年 6月 28日 9 时 30 分

三、谈判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卫东区北环路街道平安大道豫基城小区26号楼3单元3楼301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服务期限: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四、项目否决情况

谈判小组发现河南 (略) 的第二轮报价(*元)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且核算人工成本远低于平顶山最低工资标准,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并要求该供应商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了报价成本核算证明,谈判小组一致认定该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依据采购文件“第三章3.5.1”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谈判小组成员

王予江、刘娇娇、冀利民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华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湛河区开源路湛河桥南东侧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新理念 (略)

地址: (略) 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

联系人:姬先生

电话:0375-*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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