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6年延平、建瓯、建阳、邵武、浦城、顺昌国省干线日常养护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4年-2026年延平、建瓯、建阳、邵武、浦城、顺昌国省干线日常养护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南平路兴 (略) | (略) 延平区朱熹路36号江南花园2幢302室 | 6,588,168.00元 | 88.62 |
采购包1(浦城公路分中心2024-20 (略) 道养护项目):
服务类(南平路兴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 浦城公路分中心2024-20 (略) 道养护项目 | 浦城公路分中心2024-20 (略) 道养护项目采购人指定范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符合规范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小修日常养护标准 | 交货时间:2024年6月至2026年12月(共31个月) (本合同包因首次招标招标失败, 本合同包签订日期按照采购结果公示时间及相关要求为准,投标人报价暂按31个月进行报价,中标后养护费用应根据实际养护期限进行结算,报价时须予以考虑。) | 项 | 符合规范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小修日常养护标准 | 6,588,168.00 |
采购人代表: | 管季纬 、 陈敏 |
评审专家: | 吴灿忠 、 刘星 、 叶贵忠 、 许志伟 、 林彩微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各合同包中标人应按各中标金额分别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①招标代理完成各项代理工作任务后,由各合同包中标人分别支付代理费。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下浮60%: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0%。500-10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0.45%。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各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浦城公路分中心2024-20 (略) 道养护项目:2.165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序号 | 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 | 无效响应处理环节 | 无效响应处理引用条款 | 无效响应处理小组意见 |
1 | (略) (略) | 符合性 | 情形3 | 评审条款"情形3"不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养护工人员不足 |
2 | 福建 (略) | 符合性 | 情形3 | 评审条款"情形3"不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养护工人员不足 |
3 | (略) | 符合性 | 情形3 | 评审条款"情形3"不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养护工人员不足 |
4 | 福建 (略) | 符合性 | 情形3 | 评审条款"情形3"不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养护工人员不足 |
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延平分中心
地址:延平区朝阳路7号
联系方式:0599-*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
联系方式:0599-*
项目联系人:陈玉
电话:0599-*
福建 (略)
**日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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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路兴 (略) | (略) 延平区朱熹路36号江南花园2幢302室 | 6,588,168.00元 | 88.62 |
采购包1(浦城公路分中心2024-20 (略) 道养护项目):
服务类(南平路兴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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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 浦城公路分中心2024-20 (略) 道养护项目 | 浦城公路分中心2024-20 (略) 道养护项目采购人指定范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符合规范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小修日常养护标准 | 交货时间:2024年6月至2026年12月(共31个月) (本合同包因首次招标招标失败, 本合同包签订日期按照采购结果公示时间及相关要求为准,投标人报价暂按31个月进行报价,中标后养护费用应根据实际养护期限进行结算,报价时须予以考虑。) | 项 | 符合规范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小修日常养护标准 | 6,588,168.00 |
采购人代表: | 管季纬 、 陈敏 |
评审专家: | 吴灿忠 、 刘星 、 叶贵忠 、 许志伟 、 林彩微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各合同包中标人应按各中标金额分别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①招标代理完成各项代理工作任务后,由各合同包中标人分别支付代理费。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下浮60%: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0%。500-10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0.45%。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各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浦城公路分中心2024-20 (略) 道养护项目:2.165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序号 | 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 | 无效响应处理环节 | 无效响应处理引用条款 | 无效响应处理小组意见 |
1 | (略) (略) | 符合性 | 情形3 | 评审条款"情形3"不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养护工人员不足 |
2 | 福建 (略) | 符合性 | 情形3 | 评审条款"情形3"不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养护工人员不足 |
3 | (略) | 符合性 | 情形3 | 评审条款"情形3"不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养护工人员不足 |
4 | 福建 (略) | 符合性 | 情形3 | 评审条款"情形3"不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养护工人员不足 |
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延平分中心
地址:延平区朝阳路7号
联系方式:0599-*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
联系方式:0599-*
项目联系人:陈玉
电话:0599-*
福建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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