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6年延平、建瓯、建阳、邵武、浦城、顺昌国省干线日常养护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4
2024年-2026年延平、建瓯、建阳、邵武、浦城、顺昌国省干线日常养护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4
采购包4: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 (略) | (略) 长乐区玉田镇坑田村上街61号 | 2,374,572.00元 | 91.22 |
采购包4(建瓯公路分中心2024年至2026年国 (略) 场化路段日常养护):
服务类(福建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4-1 |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 建瓯公路分中心2024年至2026年国 (略) 场化路段日常养护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符合规范要求、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建瓯公路事业发展分中心印发的小修日常养护考核标准及《 (略) (略) 干 (略) 场化养护标准》 | 本次采购为2024年至2026年的养护服务采购,养护服务期为30个月,养护服务商与采购人合同一年一签,养护服务商养护质量不符合要求,第二年不再续签合同。 | 项 | 符合规范要求、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建瓯公路事业发展分中心印发的小修日常养护考核标准及《 (略) (略) 干 (略) 场化养护标准》 | 2,374,572.00 |
采购人代表: | 管季纬 、 陈敏 |
评审专家: | 吴灿忠 、 刘星 、 叶贵忠 、 许志伟 、 林彩微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各合同包中标人应按各中标金额分别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①招标代理完成各项代理工作任务后,由各合同包中标人分别支付代理费。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下浮60%: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0%。500-10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0.45%。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各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4建瓯公路分中心2024年至2026年国 (略) 场化路段日常养护:1.039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序号 | 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 | 无效响应处理环节 | 无效响应处理引用条款 | 无效响应处理小组意见 |
1 | 南平路兴 (略) | 符合性 | 情形3 | 评审条款"情形3"不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投标人员存在65周岁以上养护工扣除后,养护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清单。 |
2 | 福建 (略) | 资格性条件 |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专家组评审意见:供应商在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体现报价,资格审查不合格。 |
3 | 河南 (略) | 符合性 | 情形1 | 评审条款"情形1"不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投标人在已中标合同包拟派的项目成员,与本合同包拟派的人员重复,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投多个合同包的能力,后续评审的合同包按无效投标处理。 |
4 | 福建 (略) | 符合性 | 情形3 | 评审条款"情形3"不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响应时间偏离 |
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延平分中心
地址:延平区朝阳路7号
联系方式:0599-*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
联系方式:0599-*
项目联系人:陈玉
电话:0599-*
福建 (略)
**日
采购包4: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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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略) | (略) 长乐区玉田镇坑田村上街61号 | 2,374,572.00元 | 91.22 |
采购包4(建瓯公路分中心2024年至2026年国 (略) 场化路段日常养护):
服务类(福建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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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 建瓯公路分中心2024年至2026年国 (略) 场化路段日常养护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符合规范要求、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建瓯公路事业发展分中心印发的小修日常养护考核标准及《 (略) (略) 干 (略) 场化养护标准》 | 本次采购为2024年至2026年的养护服务采购,养护服务期为30个月,养护服务商与采购人合同一年一签,养护服务商养护质量不符合要求,第二年不再续签合同。 | 项 | 符合规范要求、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建瓯公路事业发展分中心印发的小修日常养护考核标准及《 (略) (略) 干 (略) 场化养护标准》 | 2,374,572.00 |
采购人代表: | 管季纬 、 陈敏 |
评审专家: | 吴灿忠 、 刘星 、 叶贵忠 、 许志伟 、 林彩微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各合同包中标人应按各中标金额分别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①招标代理完成各项代理工作任务后,由各合同包中标人分别支付代理费。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下浮60%: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0%。500-10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0.45%。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各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4建瓯公路分中心2024年至2026年国 (略) 场化路段日常养护:1.039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序号 | 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 | 无效响应处理环节 | 无效响应处理引用条款 | 无效响应处理小组意见 |
1 | 南平路兴 (略) | 符合性 | 情形3 | 评审条款"情形3"不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投标人员存在65周岁以上养护工扣除后,养护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清单。 |
2 | 福建 (略) | 资格性条件 |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专家组评审意见:供应商在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体现报价,资格审查不合格。 |
3 | 河南 (略) | 符合性 | 情形1 | 评审条款"情形1"不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投标人在已中标合同包拟派的项目成员,与本合同包拟派的人员重复,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投多个合同包的能力,后续评审的合同包按无效投标处理。 |
4 | 福建 (略) | 符合性 | 情形3 | 评审条款"情形3"不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响应时间偏离 |
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延平分中心
地址:延平区朝阳路7号
联系方式:0599-*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
联系方式:0599-*
项目联系人:陈玉
电话:0599-*
福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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