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自贸片区2023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奖励申报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青岛自贸片区2023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奖励申报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3年度青岛自贸片区新取得高级职称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人员共计35人,奖励资金*元。现根据《青岛自贸片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新取得高级技师、高级职称人员奖励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青自贸人组办发〔2022〕5号)文件规定,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者信函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同时需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反映问题。
通讯地址: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大楼529室( (略) 57号)。
联系电话:0532-*。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人才交流中心
2024年7月1日
2023年度青岛自贸片区新取得高级职称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人员共计35人,奖励资金*元。现根据《青岛自贸片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新取得高级技师、高级职称人员奖励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青自贸人组办发〔2022〕5号)文件规定,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者信函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同时需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反映问题。
通讯地址: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大楼529室( (略) 57号)。
联系电话:0532-*。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人才交流中心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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