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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如皋市九华镇小马桥村环境整治工程成交公告
2024年如皋市九华镇小马桥村环境整治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73
二、项目名称:
20 (略) 九华镇小马桥村环境整治工程
供应商名称:
南通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崇川区万达广场A3-1608
中标(成交)金额:
*.00元
服务类: | |
---|---|
名称: | 20 (略) 九华镇小马桥村环境整治工程 |
服务范围: | 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要求: | (一)垃圾收集 1.生活垃圾收集范围:全社区范围内各组村民、个体经营户、租房户等; 2.保洁清运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除春节两天停收或恶劣天气(暴雪暴雨)外不得擅自中断清运; 3.对规定全居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收运时做到桶内收清、桶外干净,确保垃圾桶放置端正及规范位置; 4.对全社区范围内出现少数村民未能入桶的垃圾统一并清收,如多数居民出现前述现象,及时向社区分管领导汇报,由社区骨干对辖区居民进行引导; (二)道路保洁(详见管护范围) 1.成交供应商负责人必须每天上路巡查保洁人员的工作情况、工作质量及线路的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所有道路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做到天天一个样,查与不查一个样; 2.成交供应商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对全村范围内道路进行流动值班,负责有防渗渠道边沟漂浮垃圾的清收、路面清洁卫生,每年度夏、秋两季机耕作业车辆通行导致地面有泥土或其他脏物的,由采购人负责协调清理; 3.道路保洁在秸秆禁烧期间成堆秸秆(不含杂草)由社区负责协调清运,其他期间产生的秸秆(含杂草)由成交供应商收集清运到村居指定位置; 4.成交供应商人员对路面、路肩发现有乱堆乱放,棚披占道、破坏路肩绿化现象的,一旦发现及时制止并向社区分管领导汇报; 5.及时清除路牌、路标、减速带、宣传栏、路灯杆等公共设施上各类不合法悬挂、张贴、喷写等广告; (三)绿化管护范围: 1.农路路肩绿化由发包单位一次性整治后交付保洁单位定期修剪长效管护; 2.对规定线路两侧的所有树木加强管护,对因风雨或人为造成的倾斜进行及时扶正; 3.每年对管护的树木进行刷白,要求地面向上80cm高度一致; 4.每年不少于四次对沿线树木修枝、护理及治病治虫防治; 5.制止利用树木搭建各种棚架和乱拉标语; (四)安全责任 1.农村环境整治使用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招聘,签订合同时将人员名单报社区委会,其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由成交供应商统一安排,村委会进行监管; 2.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投入人员在符合年龄要求和政策范围的必须办理相关意外险。 成交供应商在履行本项目的合同期间,所投入的工作人员在整治过程中如发生任何意外伤亡和其它责任事故,与村委会无关,村委会概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服务标准: | 合格,符合采购人及镇、市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锦贵、章鑫磊、钱曾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 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 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 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仟按*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名称: (略) 九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九华镇
联系方式:*
名称:大洲 (略) 如皋分公司
地址: (略) 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 五层
联系方式:张杨洁0513-*
项目联系人:钱曾燕
电 话:*
一、项目编号:
*-**73
二、项目名称:
20 (略) 九华镇小马桥村环境整治工程
供应商名称:
南通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崇川区万达广场A3-1608
中标(成交)金额:
*.00元
服务类: | |
---|---|
名称: | 20 (略) 九华镇小马桥村环境整治工程 |
服务范围: | 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要求: | (一)垃圾收集 1.生活垃圾收集范围:全社区范围内各组村民、个体经营户、租房户等; 2.保洁清运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除春节两天停收或恶劣天气(暴雪暴雨)外不得擅自中断清运; 3.对规定全居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收运时做到桶内收清、桶外干净,确保垃圾桶放置端正及规范位置; 4.对全社区范围内出现少数村民未能入桶的垃圾统一并清收,如多数居民出现前述现象,及时向社区分管领导汇报,由社区骨干对辖区居民进行引导; (二)道路保洁(详见管护范围) 1.成交供应商负责人必须每天上路巡查保洁人员的工作情况、工作质量及线路的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所有道路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做到天天一个样,查与不查一个样; 2.成交供应商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对全村范围内道路进行流动值班,负责有防渗渠道边沟漂浮垃圾的清收、路面清洁卫生,每年度夏、秋两季机耕作业车辆通行导致地面有泥土或其他脏物的,由采购人负责协调清理; 3.道路保洁在秸秆禁烧期间成堆秸秆(不含杂草)由社区负责协调清运,其他期间产生的秸秆(含杂草)由成交供应商收集清运到村居指定位置; 4.成交供应商人员对路面、路肩发现有乱堆乱放,棚披占道、破坏路肩绿化现象的,一旦发现及时制止并向社区分管领导汇报; 5.及时清除路牌、路标、减速带、宣传栏、路灯杆等公共设施上各类不合法悬挂、张贴、喷写等广告; (三)绿化管护范围: 1.农路路肩绿化由发包单位一次性整治后交付保洁单位定期修剪长效管护; 2.对规定线路两侧的所有树木加强管护,对因风雨或人为造成的倾斜进行及时扶正; 3.每年对管护的树木进行刷白,要求地面向上80cm高度一致; 4.每年不少于四次对沿线树木修枝、护理及治病治虫防治; 5.制止利用树木搭建各种棚架和乱拉标语; (四)安全责任 1.农村环境整治使用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招聘,签订合同时将人员名单报社区委会,其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由成交供应商统一安排,村委会进行监管; 2.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投入人员在符合年龄要求和政策范围的必须办理相关意外险。 成交供应商在履行本项目的合同期间,所投入的工作人员在整治过程中如发生任何意外伤亡和其它责任事故,与村委会无关,村委会概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服务标准: | 合格,符合采购人及镇、市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锦贵、章鑫磊、钱曾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 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 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 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仟按*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名称: (略) 九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九华镇
联系方式:*
名称:大洲 (略) 如皋分公司
地址: (略) 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 五层
联系方式:张杨洁0513-*
项目联系人:钱曾燕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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