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国家级试点综合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国家级试点综合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WS2024-LH02
二、项目名称: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医化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国家级试点综合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略) (略) | (略) 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01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医化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国家级试点综合服务项目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医化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国家级试点综合服务项目 | 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与管理机制,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略) 及全国其他地区和行业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作出创新示范。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应根据不同服务内容提供高素质专业的团队进行指导服务,团队应配以环保、水、土壤、固废、大气、低碳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帮扶。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试点验收结束,原则上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 编制完成《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医化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医化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综合评估报告》、试点年度工作计划、试点年度总结报告等支撑园区通过国家级试点创建验收的相关方案及报告,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仙张,章奕峰,周翠,郑珍芝(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淑芳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略) (略) | 82.3 | 79.1 | 78.0 | 81.0 | 80.5 | 80.18 | 4.46 | 84.64 |
1 | 浙江清华 (略) | 78.4 | 72.6 | 61.5 | 74.5 | 58.5 | 69.1 | 4.25 | 73.35 |
1 | (略) 污染 (略) | 48.0 | 47.5 | 45.5 | 47.0 | 47.0 | 47.0 | 4.81 | 51.81 |
1 | (略) | 38.7 | 42.6 | 40.0 | 34.5 | 43.0 | 39.76 | 10.0 | 49.76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表格中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户名:浙江五石 (略) ;账号:*417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潮王路支行),财务联系电话:057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88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上盘镇北洋工业园区滨海第一大道1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 (略)
地 址: (略) 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麒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少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6-*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相关企业或个人自行发布,其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学习使用。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本站对此不承担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项目编号:ZJWS2024-LH02
二、项目名称: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医化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国家级试点综合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略) (略) | (略) 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01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医化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国家级试点综合服务项目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医化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国家级试点综合服务项目 | 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与管理机制,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略) 及全国其他地区和行业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作出创新示范。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应根据不同服务内容提供高素质专业的团队进行指导服务,团队应配以环保、水、土壤、固废、大气、低碳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帮扶。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试点验收结束,原则上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 编制完成《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医化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医化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综合评估报告》、试点年度工作计划、试点年度总结报告等支撑园区通过国家级试点创建验收的相关方案及报告,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仙张,章奕峰,周翠,郑珍芝(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淑芳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略) (略) | 82.3 | 79.1 | 78.0 | 81.0 | 80.5 | 80.18 | 4.46 | 84.64 |
1 | 浙江清华 (略) | 78.4 | 72.6 | 61.5 | 74.5 | 58.5 | 69.1 | 4.25 | 73.35 |
1 | (略) 污染 (略) | 48.0 | 47.5 | 45.5 | 47.0 | 47.0 | 47.0 | 4.81 | 51.81 |
1 | (略) | 38.7 | 42.6 | 40.0 | 34.5 | 43.0 | 39.76 | 10.0 | 49.76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表格中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户名:浙江五石 (略) ;账号:*417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潮王路支行),财务联系电话:057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88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上盘镇北洋工业园区滨海第一大道1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 (略)
地 址: (略) 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麒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少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6-*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相关企业或个人自行发布,其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学习使用。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本站对此不承担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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