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司法局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政府购买调解服务费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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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司法局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政府购买调解服务费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临安区司法局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政府购买调解服务费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略) 临安区司法局政府购买调解服务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 (略) 临安区人民调解协会锦城街道六园街10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 (略) 临安区司法局政府购买调解服务费 (略) 临安区司法局政府购买调解服务费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司法厅关于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指导意见》浙财行【2018】32号文件精神, (略) 临安区司 (略) 人民调解协会购买服务有专门的调解场地、专设的调解机构、专业的调解人员、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条件一年一是人民调解案件的化解服务;二是人民调解咨询服务;三是矛盾纠纷对象信息采集服务;四是其他与人民调解服务有关事项。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晓,黄晓伟,王锋(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安区司法局

地 址: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街46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王锋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临安区司法局

地 址: (略) 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街46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王锋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区司法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王锋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临安区司法局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政府购买调解服务费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略) 临安区司法局政府购买调解服务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 (略) 临安区人民调解协会锦城街道六园街10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 (略) 临安区司法局政府购买调解服务费 (略) 临安区司法局政府购买调解服务费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司法厅关于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指导意见》浙财行【2018】32号文件精神, (略) 临安区司 (略) 人民调解协会购买服务有专门的调解场地、专设的调解机构、专业的调解人员、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条件一年一是人民调解案件的化解服务;二是人民调解咨询服务;三是矛盾纠纷对象信息采集服务;四是其他与人民调解服务有关事项。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晓,黄晓伟,王锋(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安区司法局

地 址: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街46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王锋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临安区司法局

地 址: (略) 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街46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王锋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区司法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王锋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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