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3河刘至仙踪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S328仙踪至姚庙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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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3河刘至仙踪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S328仙踪至姚庙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S213河刘至仙踪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S328仙踪至姚庙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皖E1-33-2024-0241

标段名称

S213河刘至仙踪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S328仙踪至姚庙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

皖E1-33-2024-*

招标人

含山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统一代码

最高限价

*.00元

代理机构

安徽 (略)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略) (略) 含山县得胜河公寓门面107号

肖安华*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日9:00:00

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相关专题研究等所有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

(略) 交通规划 (略) (略)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投标工期

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相关专题研究等所有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地址

(略) 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

投标价(元)

/费率(%)

*.00元

项目负责人

陈修和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正高级工程师(交通)

ZG(06)*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肖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刁节桃,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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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S213河刘至仙踪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S328仙踪至姚庙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皖E1-33-2024-0241

标段名称

S213河刘至仙踪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S328仙踪至姚庙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

皖E1-33-2024-*

招标人

含山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统一代码

最高限价

*.00元

代理机构

安徽 (略)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略) (略) 含山县得胜河公寓门面107号

肖安华*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日9:00:00

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相关专题研究等所有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

(略) 交通规划 (略) (略)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投标工期

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相关专题研究等所有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地址

(略) 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

投标价(元)

/费率(%)

*.00元

项目负责人

陈修和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正高级工程师(交通)

ZG(06)*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肖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刁节桃,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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