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原阳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HZZB-* 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原阳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服务项目:
中标人: (略) (略)
中标价格:25 万元
二、其他:
原阳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华中 (略) 受原阳县财政局的委托,就原阳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服
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
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ZZB-* 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绩效管理全过程服务及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四章采购需求及具体要求)。
四、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 06 月 15 日
五、定标日期:2024 年 06 月 28 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 年 06 月 28 日
评标地点:华中 (略)
评标委员会名单:徐新、娄胜利、刘福乾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 (略) (略)
中标单位地址: (略) 延津县城关镇西安大道 1 号
中标金额:* 元
服务期:1 年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中国
采 (略) 》上同时发布。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原阳县财政局
地址:原 (略) 与安泰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3-*
采购代理机构:华中 (略)
地址: (略) 二 (略) 58 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中标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
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
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监督部门:原阳县财政局纪检监察室
华中 (略)
2024 年 07 月 1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原阳县财政局纪检监察室。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财政局
地 址:原 (略) 与安泰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3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中 (略)
地 址: (略) 二 (略) 58 号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原阳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HZZB-* 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原阳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服务项目:
中标人: (略) (略)
中标价格:25 万元
二、其他:
原阳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华中 (略) 受原阳县财政局的委托,就原阳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服
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
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ZZB-* 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绩效管理全过程服务及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四章采购需求及具体要求)。
四、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 06 月 15 日
五、定标日期:2024 年 06 月 28 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 年 06 月 28 日
评标地点:华中 (略)
评标委员会名单:徐新、娄胜利、刘福乾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 (略) (略)
中标单位地址: (略) 延津县城关镇西安大道 1 号
中标金额:* 元
服务期:1 年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中国
采 (略) 》上同时发布。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原阳县财政局
地址:原 (略) 与安泰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3-*
采购代理机构:华中 (略)
地址: (略) 二 (略) 58 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中标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
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
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监督部门:原阳县财政局纪检监察室
华中 (略)
2024 年 07 月 1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原阳县财政局纪检监察室。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财政局
地 址:原 (略) 与安泰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3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中 (略)
地 址: (略) 二 (略) 58 号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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