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亭镇2024年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EPC工程-中标
官亭镇2024年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EPC工程-中标
官亭镇2024年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官亭镇2024年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EPC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2024年官亭镇12个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较大自然村人居整治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投资字〔2024〕29号
1.4 招标人:肥西县官亭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肥西县官亭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官亭镇2024年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EPC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EEGZ0014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EEGZ00143
2.5 建设地点: (略) 肥西县官亭镇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官亭镇芦塘村、五里村、八十墩村,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畅通:循环路8000m2、入户路11000m2、砂石路400m2等;2.排水疏浚:排水管4000m、过路涵4500m;3.庭院环境整治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增太阳能路灯约120盏、新增广场1处及配套健身器材休闲座椅等;5.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五小园”建设;6.生活垃圾治理:垃圾分类亭12个及配套垃圾桶等;7.供水保障;8.改厕治污:人工湿地38座及配套管道设施等。
2.7 合同估算价:957.87万元
2.8 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官亭镇芦塘村、五里村、八十墩村,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畅通:循环路8000m2、入户路11000m2、砂石路400m2等;2.排水疏浚:排水管4000m、过路涵4500m;3.庭院环境整治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增太阳能路灯约120盏、新增广场1处及配套健身器材休闲座椅等;5.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五小园”建设;6.生活垃圾治理:垃圾分类亭12个及配套垃圾桶等;7.供水保障;8.改厕治污:人工湿地38座及配套管道设施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EP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有以下其中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 施工负责人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类型可以为以下任意一类:
(1)美丽乡村项目;(2)乡村振兴项目;(3)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4)中心村、较大自然村整治项目。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 至**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官亭镇2024年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官亭镇2024年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EPC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2024年官亭镇12个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较大自然村人居整治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投资字〔2024〕29号
1.4 招标人:肥西县官亭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肥西县官亭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官亭镇2024年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EPC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EEGZ0014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EEGZ00143
2.5 建设地点: (略) 肥西县官亭镇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官亭镇芦塘村、五里村、八十墩村,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畅通:循环路8000m2、入户路11000m2、砂石路400m2等;2.排水疏浚:排水管4000m、过路涵4500m;3.庭院环境整治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增太阳能路灯约120盏、新增广场1处及配套健身器材休闲座椅等;5.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五小园”建设;6.生活垃圾治理:垃圾分类亭12个及配套垃圾桶等;7.供水保障;8.改厕治污:人工湿地38座及配套管道设施等。
2.7 合同估算价:957.87万元
2.8 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官亭镇芦塘村、五里村、八十墩村,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畅通:循环路8000m2、入户路11000m2、砂石路400m2等;2.排水疏浚:排水管4000m、过路涵4500m;3.庭院环境整治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增太阳能路灯约120盏、新增广场1处及配套健身器材休闲座椅等;5.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五小园”建设;6.生活垃圾治理:垃圾分类亭12个及配套垃圾桶等;7.供水保障;8.改厕治污:人工湿地38座及配套管道设施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EP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有以下其中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 施工负责人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类型可以为以下任意一类:
(1)美丽乡村项目;(2)乡村振兴项目;(3)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4)中心村、较大自然村整治项目。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 至**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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