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南郊业务技术综合楼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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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南郊业务技术综合楼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DZB-2024-211

二、项目名称:南郊业务技术综合楼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南郊业务技术综合楼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 (略) (略) 雁塔区太白南路71号天地源悦熙广场2号楼606室 综合评分法 1,150,000.00元 88.5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南郊业务技术综合楼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服务类(陕西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审计服务 南郊业务技术综合楼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结算审计 ★审核内容要求 通过审核、比对、查证,对发现的送审工程不符合施工合同,违反相关政策文 件、现行计价取费标准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差错,以及其他人为提高造价,予 以纠正,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结算造价、规范工程造价管理。 一是根据建筑法律法规、合同、技术规范等标准文件,审查竣工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合理性。 二是计算送审工程量是否准确。 三是审查送审综合单价是否严格执行了合同文件及相关定额规定,工程价款的结 算是否合规,有无提高取费标准、高估冒算和抬高工程造价。 四是审查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是否完备、真实,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理由 和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是否合理,签证是否重复,有无借变更为名抬高工程造 价。 五是审查工程建设相关的规费、税金是否足额计提和缴纳。 ★审核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实施方案进行审 核,按照规范程序获取审核证据,编制审核工作底稿、取证资料,出具审核报 告。 (3)对查出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提出的意见恰当, 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在审核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反馈 、报告采购人。 (4)在审核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地对相关数据及资料进行审查、核对,并按照 实际工作情况梳理相关问题后向采购人及时进行汇报。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采购人提供 的资料外泄。若成交供应商与被审核单位及有关人员存在不利于客观公正开展 审核工作的关系,成交供应商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回避。 (6)成交供应商在审核过程中终止受聘或审核项目完成后,要将实施审核过 程中收集和形成的全部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及时移交采购人,不得将参与审核 工作的相关审核资料或结果用于与受托审核事项无关的方面。 3个月 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1,1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红霞、陈佳佳、王佩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支付。各供应商均应在本项目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计入上述的全部费用,无论供应商是否在其磋商报价中明确,均视为已包含在本项目磋商报价之中。采购人不因任何原因支付上述全部费用。 采购代理费收款信息户名:陕西 (略) 帐号:*31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西安太华北路支行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南郊业务技术综合楼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1.6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 (略) 雁塔区长延堡街道长安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太华北路*字88号锦园国际广场10层10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明世星

电话:*

陕西 (略)

**日


一、项目编号:MDZB-2024-211

二、项目名称:南郊业务技术综合楼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南郊业务技术综合楼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 (略) (略) 雁塔区太白南路71号天地源悦熙广场2号楼606室 综合评分法 1,150,000.00元 88.5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南郊业务技术综合楼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服务类(陕西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审计服务 南郊业务技术综合楼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结算审计 ★审核内容要求 通过审核、比对、查证,对发现的送审工程不符合施工合同,违反相关政策文 件、现行计价取费标准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差错,以及其他人为提高造价,予 以纠正,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结算造价、规范工程造价管理。 一是根据建筑法律法规、合同、技术规范等标准文件,审查竣工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合理性。 二是计算送审工程量是否准确。 三是审查送审综合单价是否严格执行了合同文件及相关定额规定,工程价款的结 算是否合规,有无提高取费标准、高估冒算和抬高工程造价。 四是审查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是否完备、真实,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理由 和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是否合理,签证是否重复,有无借变更为名抬高工程造 价。 五是审查工程建设相关的规费、税金是否足额计提和缴纳。 ★审核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实施方案进行审 核,按照规范程序获取审核证据,编制审核工作底稿、取证资料,出具审核报 告。 (3)对查出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提出的意见恰当, 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在审核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反馈 、报告采购人。 (4)在审核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地对相关数据及资料进行审查、核对,并按照 实际工作情况梳理相关问题后向采购人及时进行汇报。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采购人提供 的资料外泄。若成交供应商与被审核单位及有关人员存在不利于客观公正开展 审核工作的关系,成交供应商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回避。 (6)成交供应商在审核过程中终止受聘或审核项目完成后,要将实施审核过 程中收集和形成的全部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及时移交采购人,不得将参与审核 工作的相关审核资料或结果用于与受托审核事项无关的方面。 3个月 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1,1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红霞、陈佳佳、王佩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支付。各供应商均应在本项目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计入上述的全部费用,无论供应商是否在其磋商报价中明确,均视为已包含在本项目磋商报价之中。采购人不因任何原因支付上述全部费用。 采购代理费收款信息户名:陕西 (略) 帐号:*31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西安太华北路支行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南郊业务技术综合楼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1.6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 (略) 雁塔区长延堡街道长安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太华北路*字88号锦园国际广场10层10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明世星

电话:*

陕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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