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山街道零星广告服务二次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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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山街道零星广告服务二次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SLZC-2024-049

二、项目名称:荆山街道零星广告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鸠江区湾里街道银湖创业街综合楼六楼E617室

成交金额(费率):70%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弋江区中央城1#楼1002室

成交金额(费率):70%

四、评审专家名单:

艾翔、朱文君、张雪晴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933元(不含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单位业绩:

芜湖 (略)

(1) (略) 年度广告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2)芜湖 (略) 2021-2023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3)芜湖 (略) 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4) (略) 委党校( (略) )广告服务项目

安徽 (略)

(1)镜湖区人社局宣传广告物料制作服务合同

(2)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两年印刷服务含广告制作

(3) (略) 委宣传部广告服务合同

(4)交通银行芜湖分行标识标牌、宣传海报等服务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写字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镜湖区荆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镜湖区红旗路1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盛强

电话:*

一、项目编号:SLZC-2024-049

二、项目名称:荆山街道零星广告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鸠江区湾里街道银湖创业街综合楼六楼E617室

成交金额(费率):70%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弋江区中央城1#楼1002室

成交金额(费率):70%

四、评审专家名单:

艾翔、朱文君、张雪晴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933元(不含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单位业绩:

芜湖 (略)

(1) (略) 年度广告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2)芜湖 (略) 2021-2023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3)芜湖 (略) 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4) (略) 委党校( (略) )广告服务项目

安徽 (略)

(1)镜湖区人社局宣传广告物料制作服务合同

(2)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两年印刷服务含广告制作

(3) (略) 委宣传部广告服务合同

(4)交通银行芜湖分行标识标牌、宣传海报等服务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写字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镜湖区荆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镜湖区红旗路1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盛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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