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毕、春花、松林、桂北和保合寺片区--石岭、尹家坡廉租房及专门学校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套装门及铝合金门和不锈钢门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垫江县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毕、春花、松林、桂北和保合寺片区--石岭、尹家坡廉租房及专门学校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套装门及铝合金门和不锈钢门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垫江县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毕、春花、松林、桂北和保合寺片区)--石岭、尹家坡廉租房及专门学校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套装门及铝合金门和不锈钢门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4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垫江县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毕、春花、松林、桂北和保合寺片区)--石岭、尹家坡廉租房及专门学校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套装门及铝合金门和不锈钢门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垫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星河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 排序 | 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供货期 | 工程 质量 | 项目经理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略) | *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 / | / | ||
第二名 | (略) | *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 / | / | ||
第三名 | 重庆 (略) | *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 (略)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重 (略) 没有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4.1.1条款提交电子版形式(U盘)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垫 (略) (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对答复不满意的,再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投诉。 | ||||||||
招标人(盖章): 垫 (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星河 (略) **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垫江县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毕、春花、松林、桂北和保合寺片区)--石岭、尹家坡廉租房及专门学校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套装门及铝合金门和不锈钢门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4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垫江县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毕、春花、松林、桂北和保合寺片区)--石岭、尹家坡廉租房及专门学校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套装门及铝合金门和不锈钢门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垫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星河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 排序 | 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供货期 | 工程 质量 | 项目经理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略) | *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 / | / | ||
第二名 | (略) | *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 / | / | ||
第三名 | 重庆 (略) | *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 (略)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重 (略) 没有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4.1.1条款提交电子版形式(U盘)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垫 (略) (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对答复不满意的,再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投诉。 | ||||||||
招标人(盖章): 垫 (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星河 (略) **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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