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债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编制事宜的信息公开-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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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债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编制事宜的信息公开-结果公告

关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债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编制事宜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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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债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编制事宜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

成交供应商名称: 深圳日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成交金额:58.8万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1.编制2024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专项债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暂定编制7个项目包的资金平衡方案,具体金额按实际项目包数量结算。

⒉按*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编制,并对服务内容所涉及的项目信息等保密。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地址: 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 年7月2日

备注:
一、根据《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1.《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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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债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编制事宜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

成交供应商名称: 深圳日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成交金额:58.8万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1.编制2024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专项债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暂定编制7个项目包的资金平衡方案,具体金额按实际项目包数量结算。

⒉按*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编制,并对服务内容所涉及的项目信息等保密。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地址: 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 年7月2日

备注:
一、根据《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1.《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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