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饮水备用水源供水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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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饮水备用水源供水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饮水备用水源供水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本级
行政区域 青龙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日 16:25
评审专家名单 焦卫东(*方评委)、张佳、王昊、赵文超、侯亚萍(主任)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尉士成
项目联系电话 0335-*
采购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青龙满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35-*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港区河滨路1号中瑞设计港A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

一、项目编号:Z*1

二、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饮水备用水源供水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略) 兴实工程 (略) (略) 海港区八一里16-3-201号 *04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略) 兴实工程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饮水备用水源供水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饮水备用水源供水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对该项目的预算、跟踪、结算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相关行业标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止 0 0.9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卫东(*方评委)、张佳、王昊、赵文超、侯亚萍(主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964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本级

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 (略)

地址: (略) 海港区河滨路1号中瑞设计港A11

联系方式: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尉士成

电话:033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饮水备用水源供水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承诺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饮水备用水源供水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本级
行政区域 青龙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日 16:25
评审专家名单 焦卫东(*方评委)、张佳、王昊、赵文超、侯亚萍(主任)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尉士成
项目联系电话 0335-*
采购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青龙满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35-*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港区河滨路1号中瑞设计港A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

一、项目编号:Z*1

二、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饮水备用水源供水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略) 兴实工程 (略) (略) 海港区八一里16-3-201号 *04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略) 兴实工程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饮水备用水源供水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饮水备用水源供水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对该项目的预算、跟踪、结算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相关行业标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止 0 0.9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卫东(*方评委)、张佳、王昊、赵文超、侯亚萍(主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964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本级

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 (略)

地址: (略) 海港区河滨路1号中瑞设计港A11

联系方式: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尉士成

电话:033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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