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饶河边境管理大队所属大通河等三个边境派出所冬季用煤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饶河边境管理大队所属大通河等三个边境派出所冬季用煤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饶河边境管理大队所属大通河等三个边境派出所冬季用煤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矿与矿物/煤炭采选产品/原煤 | ||
采购单位 | 双鸭山边境管理支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6:30 |
评审专家名单 | 丛凤芹、朱治贤、石 磊 | ||
总中标金额 | ¥1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69-* | ||
采购单位 | 双鸭山边境管理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尖山区铁西路4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046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资国际工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尖山区时代新城二期56号15号商服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69-*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2).pdf | ||
附件2 | 采购文件(2).pdf |
一、项目编号:ZZ41618HW*(招标文件编号:ZZ41618HW*)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饶河边境管理大队所属大通河等三个边境派出所冬季用煤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饶河县君文煤炭销售部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饶河县西林子乡西林子村
中标(成交)金额:1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饶河县君文煤炭销售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饶河边境管理大队所属大通河等三个边境派出所冬季用煤采购项目 | 黑龙江/ | 原煤 | 120吨 | 1195.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丛凤芹、朱治贤、石 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金额为5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双鸭山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 (略) 尖山区铁西路45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尖山区时代新城二期56号15号商服
联系方式:0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 046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饶河边境管理大队所属大通河等三个边境派出所冬季用煤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矿与矿物/煤炭采选产品/原煤 | ||
采购单位 | 双鸭山边境管理支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6:30 |
评审专家名单 | 丛凤芹、朱治贤、石 磊 | ||
总中标金额 | ¥1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69-* | ||
采购单位 | 双鸭山边境管理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尖山区铁西路4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046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资国际工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尖山区时代新城二期56号15号商服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69-*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2).pdf | ||
附件2 | 采购文件(2).pdf |
一、项目编号:ZZ41618HW*(招标文件编号:ZZ41618HW*)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饶河边境管理大队所属大通河等三个边境派出所冬季用煤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饶河县君文煤炭销售部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饶河县西林子乡西林子村
中标(成交)金额:1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饶河县君文煤炭销售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饶河边境管理大队所属大通河等三个边境派出所冬季用煤采购项目 | 黑龙江/ | 原煤 | 120吨 | 1195.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丛凤芹、朱治贤、石 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金额为5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双鸭山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 (略) 尖山区铁西路45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尖山区时代新城二期56号15号商服
联系方式:0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 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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