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湘01破31号浏阳市中旺纸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附二债会债权表勘误
2022湘01破31号浏阳市中旺纸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附二债会债权表勘误
(略)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
(略) (略) :
(略) (略) 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通过书面形式召开,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并对《 (略) (略) 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表决。现将本次书面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经过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表决经过
本次会议采用书面形式召开,共设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及出资人组三个表决组。管理人在会议召开前分别向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及出资人组邮寄了纸质会议材料及表决票,并要求各表决组应于会议结束后七日内(即2024年6月4日前)邮寄回需要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捺印(盖章)的表决票。
依据《债权人会议须知》第六条之规定,逾期或拒不交回《表决票》给管理人的,视为同意表决事项。
二、表决结果统计
(一)职工债权组
关于本次《 (略) (略) 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事项,职工债权组共发出表决票22张,代表的表决权金额为*。经统计,截止2024年6月10日,管理人共收到同意表决票16票,债权金额为*;未按规定时间寄回表决票6票,债权金额为*.00元;不同意票0票。
(略)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规则,职工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0.00%;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职工债权总额的100.00%。
(二)普通债权组
关于本次《 (略) (略) 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事项,普通债权组共发出表决票67张,代表的表决权金额为*.59元(重整计划草案中记载为*.6元,现更正为*.59元)。经统计,截止2024年6月10日,管理人共收到同意表决票48票,债权金额为*.53元;未按规定时间寄回表决票18票,债权金额为*.00元;不同意票1票,债权金额*.06元。
(略)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规则,普通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98.50%;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73%。
(三)出资人组
关于本次《 (略) (略) 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事项,出资人组共发出表决票2张,截止2024年6月10日,两名出资人均未按规定时间寄回表决票。
(略)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规则,出资人组表决同意的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人数的100.00%;表决同意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占无全部表决权1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故关于《 (略) (略) 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附:《 (略) (略) 普通债权表(二)》勘误
《 (略) (略) 普通债权表(二)》勘误
序号 | 债权人名称 | 申报金额(单位:元) | 确认金额 | 债权性质 | 确认情况 | 备注 | ||||
申报本金 | 申报利息及其他 | 申报总额 | 核定本金 | 核定利息及其他 | 核定总额 | |||||
5 | 杨元法 | * | 0.00 | * | 4000.00 | 0.00 | 4000.00 | 普通债权 | 全部确认 | 送废纸款 |
10 | 曾备战 | * | * | * | * | * | * | 普通债权 | 全部确认 | 送毛布款 |
15 | 黄启雨 | * | 0.00 | * | * | 0.00 | * | 普通债权 | 全部确认 | 货款 |
51 | 李佰新 | * | 0.00 | * | 0.00 | 0.00 | 0.00 | 普通债权 | 暂缓确认 | 竹料款 |
113 | 邓新平 | * | 0.00 | * | 4614.29 | 0.00 | 4614.29 | 普通债权 | 部分确认 | 造纸机安装费 |
(略)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
(略) (略) :
(略) (略) 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通过书面形式召开,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并对《 (略) (略) 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表决。现将本次书面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经过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表决经过
本次会议采用书面形式召开,共设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及出资人组三个表决组。管理人在会议召开前分别向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及出资人组邮寄了纸质会议材料及表决票,并要求各表决组应于会议结束后七日内(即2024年6月4日前)邮寄回需要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捺印(盖章)的表决票。
依据《债权人会议须知》第六条之规定,逾期或拒不交回《表决票》给管理人的,视为同意表决事项。
二、表决结果统计
(一)职工债权组
关于本次《 (略) (略) 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事项,职工债权组共发出表决票22张,代表的表决权金额为*。经统计,截止2024年6月10日,管理人共收到同意表决票16票,债权金额为*;未按规定时间寄回表决票6票,债权金额为*.00元;不同意票0票。
(略)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规则,职工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0.00%;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职工债权总额的100.00%。
(二)普通债权组
关于本次《 (略) (略) 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事项,普通债权组共发出表决票67张,代表的表决权金额为*.59元(重整计划草案中记载为*.6元,现更正为*.59元)。经统计,截止2024年6月10日,管理人共收到同意表决票48票,债权金额为*.53元;未按规定时间寄回表决票18票,债权金额为*.00元;不同意票1票,债权金额*.06元。
(略)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规则,普通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98.50%;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73%。
(三)出资人组
关于本次《 (略) (略) 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事项,出资人组共发出表决票2张,截止2024年6月10日,两名出资人均未按规定时间寄回表决票。
(略)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规则,出资人组表决同意的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人数的100.00%;表决同意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占无全部表决权1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故关于《 (略) (略) 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附:《 (略) (略) 普通债权表(二)》勘误
《 (略) (略) 普通债权表(二)》勘误
序号 | 债权人名称 | 申报金额(单位:元) | 确认金额 | 债权性质 | 确认情况 | 备注 | ||||
申报本金 | 申报利息及其他 | 申报总额 | 核定本金 | 核定利息及其他 | 核定总额 | |||||
5 | 杨元法 | * | 0.00 | * | 4000.00 | 0.00 | 4000.00 | 普通债权 | 全部确认 | 送废纸款 |
10 | 曾备战 | * | * | * | * | * | * | 普通债权 | 全部确认 | 送毛布款 |
15 | 黄启雨 | * | 0.00 | * | * | 0.00 | * | 普通债权 | 全部确认 | 货款 |
51 | 李佰新 | * | 0.00 | * | 0.00 | 0.00 | 0.00 | 普通债权 | 暂缓确认 | 竹料款 |
113 | 邓新平 | * | 0.00 | * | 4614.29 | 0.00 | 4614.29 | 普通债权 | 部分确认 | 造纸机安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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