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三批地标农业经营主体星级拟认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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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三批地标农业经营主体星级拟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地标农业经营主体星级认定的通知》(兰农业农村〔2023〕136号)文件精神,经乡镇(街道)初验, (略) 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审核,现将2024年第三批年地标农业经营主体星级拟认定结果公示(具体内容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农业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日到7月9日止。

四、联系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横山路505号 邮编*

附件:2024年地标农业经营主体星级认定申请汇总表.docx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地标农业经营主体星级认定的通知》(兰农业农村〔2023〕136号)文件精神,经乡镇(街道)初验, (略) 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审核,现将2024年第三批年地标农业经营主体星级拟认定结果公示(具体内容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农业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日到7月9日止。

四、联系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横山路505号 邮编*

附件:2024年地标农业经营主体星级认定申请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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