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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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项目

一、项目编号:JSZC-*-JSRZ-G2024-0008 二、项目名称: 睢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环德(福建) (略) *778福州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杜坞43号海盛磐基科创园D12#楼2层88.8(均分制)*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睢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睢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积存部分渗滤液约 5.2万立方米,需租用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

(1)渗滤液处理量 5.2万立方米(按处理出水量计算)。

(2)日处理出水量≥200立方米/日。

(3)渗滤液处理运营所需的药剂使用、易耗用品更换所需费用由运营方自行承担;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消耗件、消耗品必须及时更换,更换产生的费用由运营方自行承担。不可为降低运营成本而延迟或拒绝更换主要消耗件、易耗品与配件,如因以上原因导致了渗滤液处理效率与渗滤液处理质量降低,采购人在责成中标人更换有关配件后10天内未完成的,则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实施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该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二承包人。

(5)中标人在运营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6)中标人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运营正常,污水处理排放符合标准。

(7)在运营期间,中标人必须保证安排1位项目负责人、1位技术负责人及6位以上专业运营人员为实际项目运行人员,并建立7*24小时排班制度,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设立专门应急队*,负责运营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确保及时到位。

(8)在中标人运营期间,渗滤液处理场必须随时接受业主检查、考核等。

(9)中标人必须负责协调或处理:由于渗滤液处理站的管理问题所带来的与周边及下游单位(或居民)的各种问题的协调工作。

(10)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生产事故,导致生产设备损坏及影响渗滤液正常处理而导致经济损失,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的有关责任。

(11)工艺要求本项目采用预处理+两级碟管式反渗透(DTRO)+离子交换系统的核心处理工艺,结合浓缩液的回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要求。系统要求具有完备的计量、自动控制系统,可满足连续自动运行的需要。不得更改主体核心处理工艺。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具备设备进场安装条件后 3 日内设备到场,5日内调试完成出水达标。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宏智、朱乐堂、杨永、常军、王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代理费金额:41528元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管理局

单位地址: (略) 睢宁县青年路22号

联系人:贾跃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润泽 (略)

单位地址:睢宁县元府西路252号(保静图文)2楼

联系人:仝曼曼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仝曼曼

电话:05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环德(福建) (略) )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睢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一、项目编号:JSZC-*-JSRZ-G2024-0008 二、项目名称: 睢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环德(福建) (略) *778福州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杜坞43号海盛磐基科创园D12#楼2层88.8(均分制)*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睢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睢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积存部分渗滤液约 5.2万立方米,需租用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

(1)渗滤液处理量 5.2万立方米(按处理出水量计算)。

(2)日处理出水量≥200立方米/日。

(3)渗滤液处理运营所需的药剂使用、易耗用品更换所需费用由运营方自行承担;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消耗件、消耗品必须及时更换,更换产生的费用由运营方自行承担。不可为降低运营成本而延迟或拒绝更换主要消耗件、易耗品与配件,如因以上原因导致了渗滤液处理效率与渗滤液处理质量降低,采购人在责成中标人更换有关配件后10天内未完成的,则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实施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该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二承包人。

(5)中标人在运营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6)中标人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运营正常,污水处理排放符合标准。

(7)在运营期间,中标人必须保证安排1位项目负责人、1位技术负责人及6位以上专业运营人员为实际项目运行人员,并建立7*24小时排班制度,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设立专门应急队*,负责运营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确保及时到位。

(8)在中标人运营期间,渗滤液处理场必须随时接受业主检查、考核等。

(9)中标人必须负责协调或处理:由于渗滤液处理站的管理问题所带来的与周边及下游单位(或居民)的各种问题的协调工作。

(10)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生产事故,导致生产设备损坏及影响渗滤液正常处理而导致经济损失,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的有关责任。

(11)工艺要求本项目采用预处理+两级碟管式反渗透(DTRO)+离子交换系统的核心处理工艺,结合浓缩液的回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要求。系统要求具有完备的计量、自动控制系统,可满足连续自动运行的需要。不得更改主体核心处理工艺。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具备设备进场安装条件后 3 日内设备到场,5日内调试完成出水达标。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宏智、朱乐堂、杨永、常军、王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代理费金额:41528元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管理局

单位地址: (略) 睢宁县青年路22号

联系人:贾跃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润泽 (略)

单位地址:睢宁县元府西路252号(保静图文)2楼

联系人:仝曼曼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仝曼曼

电话:05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环德(福建) (略) )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睢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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